簡介
朱翊鈞(1563年—1620年),即明神宗,明朝第十三位皇帝,明穆宗朱載垕第三子,生母孝定太后李氏。
隆慶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被立爲皇太子,正位東宮。
隆慶六年(1572年),明穆宗駕崩,10歲的朱翊鈞即位,年號萬曆,在位48年,是明朝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明神宗崩,終年56歲,廟號神宗,諡號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葬十三陵之定陵。
死後由長子朱常洛繼位。
人物生平早期經歷嘉靖四十一年(1562)八月十七日,朱翊鈞出生在裕王府,是明穆宗朱載垕的第三子。
明穆宗有四子,長子朱翊釴、次子朱翊鈐,俱早亡。
四子朱翊鏐與朱翊鈞同爲李氏所生。
朱翊鈞的祖父世宗嘉靖帝晚年迷信道教,「諱言儲貳,有涉一字者死」,因此,關於朱翊鈞的誕生,沒人敢報告嘉靖皇帝,更不敢爲之起名字。
直到隆慶元年(1567)正月初十日,廷臣上疏請立皇太子,同月十八日明穆宗才爲他賜名,叫朱翊鈞。
明穆宗說:賜你名字,名爲鈞,是說聖王制馭天下,猶如制器之轉鈞也,含義非常重大。
你當念念不忘。
隆慶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因其成爲了其父子嗣中最爲年長的,故朱翊鈞被立爲皇太子,正位東宮。
朱翊鈞的生母李太后身世卑微原是宮人,後來母以子貴才晉升爲貴妃。
皇太子就是未來的皇帝,將來要治國治民,必須從小接受教育,瞭解以往帝王承業治國的經驗教訓,熟悉朝章典故,掌握駕馭臣民的本領。
朱翊鈞雖然年幼,卻很懂得這個道理。
明穆宗任命一批大臣爲教官,輔導他讀書。
朱翊鈞學習非常用功。
其母李氏教子非常嚴格。
朱翊鈞小時候稍有懈怠,李太后就將其召至面前長跪。
每次遇到講筵的時候,李太后都令經筵講官入前親授。
沒遇到早朝的時候,五更就到了朱翊鈞的寢宮,早早將朱翊鈞叫起。
由於講官的盡心輔導,李太后的嚴格管教,以及朱翊鈞本人的刻苦努力,朱翊鈞年漸長而學愈進。
他自己後來也常常十分得意地說:「朕五歲即能讀書。
」沖齡踐祚隆慶六年(1572)五月二十二日,明穆宗病危,三天後內閣大學士高拱、張居正、高儀被召入宮中。
高拱等人進入寢宮東偏室,見明穆宗坐在御榻上,榻邊簾後坐着皇后陳氏、皇貴妃李氏,10歲的太子朱翊鈞就立在御榻的右邊。
明穆宗抓住高拱的手,臨危託孤,「以全國使先生勞累」。
司禮監太監馮保宣讀給太子朱翊鈞的遺詔: 「遺詔與皇太子。
朕不行了,皇帝你做。
一應禮儀自有該部題請而行。
你要依三輔臣並司禮監輔導,進學修德,用賢使能,無事荒怠,保守帝業。
」三位大學士受託之後,掩淚而出。
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即崩於乾清宮。
六月初十,皇太子朱翊鈞正式即位,次年改元萬曆。
萬曆皇帝繼位伊始,大學士高拱馬上呈進新政五事,要求其御門聽政,親答奏請,面見輔臣,議處要事,且一應章奏覽後俱鬚髮送內閣看詳擬票,杜絕內批留中。
雖然高拱的本意在於「以主上幼衝,懲中官專政,條奏請詘司禮權,還之內閣」,但仍可看出他對於幼年皇帝朝夕訓誨的急迫心情,初衷未爲不妥。
然而當時正值主少國疑之際,「上衝年在疚,拱默受成於兩宮,權不自制,惟恐外廷之擅」。
在讀書方面,朱翊鈞也是從一開始就堅持按照祖宗舊制,舉日講,御經筵,讀經傳、史書。
在明朝的衆皇帝中,除明太祖朱元璋之外,像朱翊鈞那樣確實是不多見的。
朱翊鈞即位後,就按照內閣首輔張居正的建議,每天於太陽初出時就駕幸文華殿,聽儒臣講讀經書。
然後少息片刻,復回講席,再讀史書。
至午飯完畢時始返回宮內。
只有每月逢三、六、九常朝之日,才暫免講讀。
除此之外,即使是隆冬盛暑亦從不間斷。
內閣爭紛朱翊鈞即位時,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內閣紛爭傾軋,整個朝廷也沒有能夠挽回嘉靖一朝的積弊。
這個社會問題,以後變得更爲激烈。
按照明穆宗的佈置,高拱是外廷的顧命大臣中排名最前的;
在宮中,朱翊鈞自然依靠馮保。
但是,馮保與高拱的關係非常惡劣。
此前,司禮監掌印太監職位空缺,高拱先後推薦了陳洪、孟衝,就是不願讓馮保做掌印太監。
神宗自己在登極詔中也命令他們:朕方在沖年,尚賴文武親賢,「共圖化理」,「與民更始」。
馮保此人知書達禮,又有文藝素養,所以很受明穆宗的喜愛。
馮保利用皇權更迭之間的權力真空,通過遺詔驅逐了政敵孟衝,親自任司禮監掌印太監。
而此時的內閣首輔高拱也對馮保欲除之而後快,在高拱的授意下,工科都給事中程文、吏科都給事中雒遵、禮科都給事中陸樹德都開始彈劾馮保。
由此,一場政治鬥爭勢必不免,鬥爭中,衝突雙方是馮保和高拱,而張居正表面上是幫助高拱的。
但實際上,張居正與馮保關係非常密切,早就預謀趕走高拱。
明穆宗末年,高拱爲內閣首輔。
神宗即位之後,高拱「才略自許,負氣凌人」,恰恰觸犯了「自負付託之重,專行一意,以至內猜外忌」[15]u0026nbsp; 的爲臣大戒,最終在官場角逐中失利。
人事變更的結果,張居正依序升爲內閣首輔,責無旁貸地肩擔起培養萬曆皇帝的重任。
而此次政治震盪對幼小的萬曆皇帝產成的刺激也頗爲深刻:「專權之疑,深中帝心,魁柄獨持,以終其世。
晚雖倦勤,而內外之間,無復挾恣意如初年者。
主術所操,爲得其大也。
」而且高拱爲人性格執拗,出言偏頗。
明穆宗去世時,高拱以主幼國危,痛哭時說了一句:「十歲太子如何治天下。
」神宗即位後,馮保將這句話加以歪曲,改成「高公講,十歲小孩哪能決事當皇帝」。
神宗聽到這話,「專權之疑,深中帝心」。
於隆慶六年(1572)六月十六日將他免職,以張居正取代他的位置。
此後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始終堅持自操威柄。
他說過「若用舍予奪,不由朝廷,朕將何以治天下!
」高拱一走,高儀也驚得嘔血三日而亡,三位內閣顧命大臣中只剩下張居正一人。
同時,在經濟和政治方面的問題也堆積如山。
面對着這些重重的困難,這個萬曆帝沒有畏縮不前,爲了「皇圖永固」,他以「少年天子」的氣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生殺予奪在朝廷這根權柄,勵精圖治,推行新政,朱翊鈞在位前十年中很有所作爲。
勵精圖治張居正爲內閣首輔以後,朱翊鈞將內廷的事務託給馮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
對張居正不僅委以重任,而且尊禮有加,言必稱「元輔張先生」,或「張先生」,從不直呼其名。
隆慶六年(1572)六月十九日,張居正剛剛走馬上任幾天,朱翊鈞就在平臺(即後左門)單獨召見他,共商大計。
由於明穆宗在位從沒有召見過大臣,所以這事在當時曾引起轟動,使廷臣看到朱翊鈞承業治國的精神和決心,又大大提高了張居正的威信。
朱翊鈞從思想上到行動上,全力支持張居正,合力進行改革,推行萬曆新政。
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萬曆元年(1573)推行的章奏「考成法」。
它是針對官僚作風和文牘主義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提高朝廷機構辦事效率。
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專任,立限完成;
層層監督,各負其責。
神宗說:「事不考成,何由底績。
」其時,因爲朱翊鈞年幼,對祖制還不十分明白,不曉得箇中的利害關係。
後來,他意識到張居正的權力過大,「幾乎震主」,這無疑是一個重要原因。
經濟領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國田畝;
二是推廣「一條鞭法」。
萬曆六年(1578)十一月,朱翊鈞下令在福建行省進行試點。
至萬曆八年(1580)九月,福建「清丈田糧事竣」。
朱翊鈞與張居正因勢利導,趁熱打鐵,立即通行全國清丈。
戶部奉旨就清丈範圍、職責、政策、方法、費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項規定,於同年十一月下發各地。
至萬曆十年(1582)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總計支出新增一百四十餘萬頃。
推廣「一條鞭法」,是當時經濟改革的又一個重要舉措。
萬曆九年(1581),一條鞭法已在全國各地「盡行之」。
這標誌着整個張居正改革已經取得了重大勝利。
萬曆朝的前十年,在幼年朱翊鈞的支持下,張居正在政治上、經濟上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政府面貌煥然一新,經濟狀況也大爲改善。
萬曆十年(1582)六月,一代名臣張居正病逝,朱翊鈞從此開始親政。
這次改革,始於萬曆元年(1573),至萬曆十年(1582)基本結束。
它是明中葉以來地主階級革新自救運動的繼續和發展,也是明後期政治、經濟關係新變動的深刻反映。
其範圍,覆蓋政治、經濟諸方面。
具體步驟是,前五年以政治改革爲重點,後五年以經濟改革爲主要任務。
十年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扭轉了正德、嘉靖兩朝以來形成的頹勢。
朱翊鈞親政後,主持了著名的「萬曆三大徵」。
先後在明王朝西北、西南邊疆和朝鮮展開的三次大規模軍事行動;
分別爲李如松(李成梁長子)平定蒙古人哱拜叛變的寧夏之役、李如松,麻貴抗擊日本豐臣秀吉政權入侵的朝鮮之役,以及李化龍平定苗疆土司楊應龍叛變的播州之役,鞏固了漢家疆土。
後世有說明軍雖均獲勝,但軍費消耗甚鉅。
而三大徵實際軍費則由內帑和太倉庫銀足額撥發,三大徵結束後,內帑和太倉庫仍有存銀。
萬曆怠政萬曆十四年(1586)十一月,朱翊鈞開始沉湎於酒色之中,身體虛弱,每況愈下。
因此,朱翊鈞執政中後期,幾乎很少上朝。
他處理政事的主要方法是通過諭旨的形式向下面傳遞。
「萬曆三大徵」中邊疆大事的處理,都是通過諭旨的形式,而不是大臣們所希望的「召對」形式。
在三大徵結束之後,朱翊鈞對於大臣們的奏章的批覆,似乎更不感興趣了。
同年,禮部主事盧洪春奏曰:朱翊鈞「日夜縱飲作樂」。
從同年起,爲爭立皇太子,演成了曠日持久的「國本之爭」。
明末官僚隊伍中黨派林立,門戶之爭日盛一日,互相傾軋。
東林黨、宣黨、昆黨、齊黨、浙黨,名目衆多。
在東林黨爭無休無止之時,由於明神宗私愛貴妃鄭氏之子、福王朱常洵,堅持其王府莊田「務足四萬頃之數」,才肯讓其出京之國,於是在朝廷又掀起了一場長達七八年之久的福王莊田之爭。
福王之國洛陽剛剛過了一年,萬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日酉時,又發生了晚明歷史上著名的梃擊案,作案的是一個名叫張差的薊州男子,史稱「梃擊案」。
起初,皇太子也以爲「必有主使」。
是時,鄭貴妃一再指天發誓,自明無他。
朱翊鈞見事涉鄭氏,加上多年來人們一直議論他不善待皇太子,感到事情重大,怕火燒自己,很快就親自定張差爲「瘋癲奸徒」,並命「毋得株連無辜,致傷天和」,只處決張差及與之有關的太監龐保、劉成二人。
並特地爲此於同月二十八日,一反常態,二十五年來第一次召見大臣,宣佈他的命令,將此案草草收場。
因立太子之事與內閣爭執長達十餘年,最後索性三十年不出宮門、不理朝政、不郊、不廟、不朝、不見、不批、不講。
萬曆十七年(1589),朱翊鈞不再接見朝臣,內閣出現了「人滯於官」和「曹署多空」的現象。
至於貪財一事,朱翊鈞他在親政以後,查抄了馮保、張居正的家產,就讓太監張誠全部搬入宮中,歸自己支配。
爲了掠奪錢財,他派出宦官擔任礦監稅使,四處蒐括民財。
萬曆二十五年(1597),右副都御史謝傑批評朱翊鈞荒於政事,親政後政不如初:「陛下孝順父母、尊祖、好學、勤政、敬天、愛民、節約開支、聽取意見、親人和賢人,都不能夠像當初一樣。
」以至於朱翊鈞在位中期以後,方入內閣的廷臣不知皇帝長相如何,于慎行、趙志皋、張位和沈一貫等四位國家重臣雖對政事憂心如焚,卻無計可施,僅能以數太陽影子長短來打發值班的時間。
萬曆四十年(1612),南京各道御史上疏:「臺省空虛,那些致力於廢除掉,皇上深居二十多年,從來沒有一個接見大臣,天下將要淪陷的憂慮。
」首輔葉向高卻說皇帝一日可接見福王兩次。
萬曆四十五年(1617)十一月,「部、寺大官十缺六、七,風憲重地空署幾年,六科只剩下四個人,十三道只剩下五人。
」萬曆中期後雖然不上朝,但是不上朝之後並沒有宦官之亂,也沒有外戚干政,也沒有嚴嵩這樣的奸臣,朝內黨爭也有所控制,萬曆對於日軍攻打朝鮮、女真入侵和梃擊案都有反應,表示雖然忽略一般朝政,還是關心國家大事,並透過一定的方式控制朝局。
與世長辭就在朱翊鈞宗晏處深宮,「萬事不理」,導致從內廷到外廷鬧得不可開交之際,遼東後金迅速崛起,不斷出兵南犯,嚮明軍發動進攻,遼東戰爭爆發。
萬曆四十四年(1616)正月初一日,後金政權正式建國,終於成爲明朝的主要威脅。
自此明朝遼東的形勢也隨之每況愈下。
尤其是經過東征援朝戰爭和礦稅使高淮亂遼以後,遼東邊防空虛,軍民困甚,供應艱難,加上明神宗用人不當,明軍屢屢敗北。
萬曆四十七年(1619)三月,薩爾滸之戰,明軍四路大軍,三路全軍覆沒,喪師九萬,敗局遂成。
遼東戰爭每年約需銀四百餘萬兩,朱翊鈞爲了應付這筆龐大的軍費,自萬曆四十六年九月起,先後三次下令加派全國田賦,時稱「遼餉」。
明末三餉(遼餉、剿餉、練餉)加派開始。
加派非但無濟於事,反而激起了全國人民的強烈不滿,紛紛投入反對明朝的革命洪流。
朱翊鈞自己也因此情緒低落,愁眉不展。
萬曆四十八年(1620)三月,朱翊鈞因長期酒色無節,加上遼東慘敗,國事困擾,終於病重不起。
七月二十一日,在弘德殿嚥下了最後一口氣,終年五十八歲。
二十二日發喪,二十三日頒佈遺詔,命皇太子朱常洛嗣位。
九月初十日尊諡號神宗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廟號神宗。
十月初三日,安葬於定陵。
爲政舉措政治●官吏考覈萬曆初年的政治改革主要措施是「考成法」,是萬曆元年(1573)推行的。
它是針對官僚作風和文牘主義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提高朝廷機構辦事效率。
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專任,立限完成;
層層監督,各負其責。
明神宗說:「事不考成,何由底績。
」其特點是改變國家機構的運作機制:以內閣監控六科,六科監控部院,部院監控地方撫按,最後使「部權盡歸內閣」。
六科和部院原是直接向皇帝負責,把它們變爲受內閣制約,聽從內閣指揮,實有悖於祖宗舊制,實質上是將一部分皇權轉移到內閣。
這是張居正對明代官制的一次重大變革。
●早朝制度隆慶六年(1572),朱翊鈞即位,關於早朝這一儀式有了折中的變通辦法。
根據大學士張居正的安排,一旬之中,逢三、六、九日早朝,其他日子則不朝,以便年輕的皇帝可以有更多的時間攻讀聖賢經傳。
這一規定執行以來已近15年,越到後來,聖旨免朝的日子也越來越多。
與此同時,其他的禮儀,如各種祭掃,皇帝也經常不能親臨而是派遣官員代祭。
實際上,神宗的早朝,即使按規定舉行,較之前代,已經要省簡多了。
首先是早朝的地點很少再在正殿,而且在一般情況下早朝人員都不經午門而集結於宣治門,所有駿馬馴象的儀仗也全部減免不用。
其次,御前陳奏也已流於形式,因爲所有陳奏的內容都已經用書面形式上達,只有必須讓全體官員所知悉的事纔在早朝時重新朗誦一過。
●清算張居正從萬曆九年(1581)到萬曆十年(1582)間,張居正一直沒有請假,堅持辦公。
次年二月,張居正舊病復發,雖然屢經名醫醫治,但是張居正自己也知道,自己「精力已竭」,「不過行屍走肉而已」 !
萬曆十年(1582)六月二十日,張居正病逝。
朱翊鈞爲之輟朝一天,給予張居正崇高的待遇:諡文忠,贈上柱國銜,蔭一子爲尚寶司丞,賞喪銀500兩。
然而,兩年之後的萬曆十二年(1584)八月,朱翊鈞在都察院參劾張居正的奏疏中批示道:「張居正誣衊親藩,侵奪王墳府第,管制言官,矇蔽我聰明。
專權亂政,欺騙主上忘恩負義,謀劃國家不忠。
本會斷棺戮屍,念效勞有年,姑且免去全部法追論。
」(即說張居正無視皇帝權威,鉗制言官,擅權亂政。
)這時候的張居正一家,已經被抄家。
張府人口,一些老弱婦孺因爲來不及退出被封閉於張府,餓死十餘口,張居正80歲的老母還是在首輔大學士申時行的請求下才留有一所空宅和10頃田地。
張居正恐怕生前絕對不能想到,他死後竟然會遭到一手扶持的神宗如此無情的懲處。
朱翊鈞這種一百八十度的態度轉變是他長久處於張居正約束下的發泄,同樣也是自己開始親政的基礎,推倒張居正,也就樹立了皇帝自己的權威。
軍事●平定哱拜萬曆二十年(1592),哱拜和哱承恩父子在寧夏銀川反叛(哱拜是蒙古韃靼部人,降明以後做副總兵。
他的兒子叫哱承恩,承襲父爵,做了指揮使),朱翊鈞果斷決定平叛。
派去平叛的軍隊攻打了幾次都沒有取勝,萬曆皇帝又派李成梁的兒子李如松爲總兵,率軍平叛。
李如松派人決黃河水灌城,城外積滿了水,城被衝開一個口子;
李如松乘勢下令攻城,一舉平息了哱拜之亂。
●援朝抗倭從萬曆二十年(1592)到二十七年(1599),朝鮮遭到日本侵略,王京陷落,八道失陷七道,僅靠近明朝邊境義州一帶尚存。
朝鮮危急,請求明朝援助,「請求援助的使者,在路上絡繹不絕」。
朱翊鈞鑒於脣亡則齒寒,決定派兵到朝鮮,援朝抗倭。
這場戰爭時斷時續,前後進行了七年多。
最後,日本因豐臣秀吉去世,將侵朝日軍撤出朝鮮,明軍戰勝而歸。
●勘定播州萬曆十七年(1589),播州(播州就是今貴州遵義地區)宣慰司使楊應龍發動叛亂,朱翊鈞派兵平叛。
這場戰爭時斷時續,一直到萬曆二十八年(1600),最後的結局是明軍八路進兵,四月告捷,平息了楊應龍之亂。
●用兵女真萬曆四十六年(1618)四月十三日,建州女真首領努爾哈赤發佈「七大恨」,起兵反明,建立後金政權。
女真兵克撫順,朝野震驚。
萬曆四十七年(1619),遼東經略楊鎬四路進攻努爾哈赤,在薩爾滸之戰大敗,死四萬餘人,開原和鐵嶺淪陷,首都燕京震動。
朱翊鈞用熊廷弼守遼東,屯兵築城,才稍稍將東北局勢扭轉。
經濟●清丈田畝清丈田畝又稱「清丈田糧」,目的是爲了糾正田制混亂。
這是繼朱元璋之後進行的又一次全國性的土地大清丈。
朱元璋時期那次大清丈,與「賦役黃冊」相配套,編造了「魚鱗圖冊」,爲明代田賦徵收奠定了基本框架。
到了明中葉以後,「魚鱗圖冊」已面目全非,賦役徵派日益不均,國家賦稅收入越來越少,「私室日富,公室日貧,國匱民窮」,田畝已是非清不可了。
同明代其他重要經濟改革一樣,這次清丈也是首先從東南沿海地區搞起來的。
萬曆六年(1578)十一月,朱翊鈞下令在福建試點。
中心問題是爲了改變有田者不交納稅糧、無田者苦於賠納的怪現象,使田畝與稅糧掛鉤。
由於朱翊鈞態度明確,張居正指導得力,堅決排除阻力,試點工作進行得頗爲順利。
至萬曆八年(1580)九月,福建清丈田糧的事務告竣之後。
神宗與張居正因勢利導,趁熱打鐵,立即通行全國清丈。
戶部奉旨就清丈範圍、職責、政策、方法、費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項規定,於同年十一月下發各地。
至萬曆十年(1582)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總計支出新增一百四十餘萬頃。
有些地方還重新編造了「魚鱗圖冊」。
是明代田制與賦制的又一次綜合整治,成績顯著。
缺點是有些地區爲「求畝多」,不實事求是,用小弓丈量,以致出現新的「虛額」,加重小民負擔。
●一條鞭法鞭,又稱「一條邊」、「條邊」、「一條編」、「條編」等。
其視點是變通賦與役的徵收方法。
它和清丈田畝一樣,也是在嘉靖、隆慶以來各地逐步試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明神宗的功勞,是支持把它推廣到全國,實現了中國古代賦役史上一次偉大的變革,爲實行貨幣地租創造了條件。
一條鞭法,「總括一州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丁糧畢輸於官。
一歲之役,官爲僉募。
力差,則計其工食之費,量爲增減;
銀差,則計其交納之量,加以增耗。
凡額辦、派辦、京庫歲需與存留、供億諸費,以及土貢方物,悉併爲一條,皆計畝徵銀,折辦於官,故謂之一條鞭」。
其基本精神與特點是把賦與役合併,簡化徵收手續,擴大了折色範圍,改變了以往的徵收方法。
它的推行,是中國封建社會晚期生產關係與生產力發展變化的反映。
萬曆九年(1581),一條鞭法已在全國各地「盡行之」。
●礦監稅使自張居正死後,朱翊鈞開始通過向各地徵收礦稅銀的方式,增加內庫的內帑。
在此以前,內庫主要收入爲金花銀,即依靠南直隸地區的田賦。
不過內庫所有收支最終仍由戶部負責,並對皇帝的使用進行嚴格的干預和管理。
礦稅銀除補貼內帑用於宮廷膳食以外,更多則用於國家開支,尤其是邊鎮用錢。
如萬曆二十年(1592)十一月初四日,甘肅巡撫田樂上疏,因河西地區邊疆用兵需數十萬錢糧,請撥內帑,朱翊鈞批覆同意。
萬曆二十七年(1599)十二月十二日,戶部因京師庫銀減少,邊餉告急,請神宗撥內帑,朱翊鈞雖然責怪戶部未提前做好庫銀儲備,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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