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許將(1037—1111),福建閩縣(今福建閩清)人。
他生於北宋景祐四年(1037年),卒於宋徽宗政和元年(1111年)。
嘉祐八年(1063年)中癸卯科狀元,年僅27歲,是歷史上福州地區第一個狀元。
其人文武雙全,廉潔奉公,深受宋神宗和宋哲宗的器重,曾擔任明州通判、兵部侍郎、尚書右丞、尚書左丞等職。
生平許將(1037---1111)中狀元后,被任命爲宋翰林院編撰、昭慶軍判官,通判明州。
神宗召對,授集賢校理、同知禮院,編修中書條例。
本當由太常寺轉任博士,因神宗賞識,超改右正言。
第二天,值舍人院,第三天,判流內銓,舉朝皆以之爲榮。
期間,許將恪盡職守,興利除弊,神宗大加讚賞,詔令免試進知制誥。
契丹陳兵二十萬於代州邊,並遣使索地,大戰一觸即發。
許將毅然奉詔使遼,應答不卑不亢,曉以利害,使遼國放棄侵吞想法。
還朝後,知審官西院,值學士院,判尚書兵部。
任上,整頓民間自衛組織,使之趨於規範。
進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後,因蔡確、舒亶忌妒陷害,黜知蘄州。
第二年,以龍圖閣待制起知秦州,改揚州,又改鄆州。
期間,當地獄中無犯人,士子不謗政,被譽爲王曾在世。
元豐六年(1083),召爲兵部侍郎時上疏,對國防體制及軍馬物資等備工作提出建議,爲朝野人士所讚許。
紹聖元年(1094),入爲吏部尚書,拜尚書左丞,中書侍郎。
當時章惇爲相,奏請掘元祐黨首司馬光墓,許將認爲不可,並引經據典說服哲宗。
崇寧元年(1102),進門下侍郎,累官金紫光祿大夫。
撫定鄯州,廊州。
因收復河、湟失地有功,轉特進。
御史中丞朱諤彈劾許將爲人「左顧右視,見利則回……,強顏偷安……。
」使許將一貶再貶。
崇寧八年(1110)八月,奉旨爲表兄宋福建興化軍城人傳臚進士會元侍中兼樞密副使諡文正黃中庸撰銘。
宋徽宗政和元年(1111)許將病逝,享年七十五歲,朝廷追贈開府儀同三司。
蜀地山四維,益州平如掌。
累臺鬱臨風,坐看月宵上。
稍出叢木末,始發衆籟爽。
茲焉暫遊目,一覽天地廣。
重樓起城陰,乘高望四極。
列峰橫青天,飛雪千里積。
疑是空素山,冬夏海中白。
莫怪頻東向,上有思歸客。
舊室曾留古岸邊,新亭同賞碧巌前。
日生獅子峰頭樹,烟伴榴花洞口泉。
黄葉入秋山出地,白雲臨曉海乘天。
飄然蹤跡今何定,別去江湖又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