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蘇州府太倉人,字九亮。
  萬曆四十一年進士。
  由行人歷南京給事中。
  熹宗初,疏論「紅丸」、「梃擊」、「移宮」三案,稱李可灼應按法論死。
  天啓四年,傳旨切責楊漣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憲卿即上權璫罪狀一疏,直刺魏、客,奸黨側目。
  崇禎時,官至太僕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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