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君第一百三十一

宣室志 · 張讀 · 唐代

  故崔寧鎮易時,犍爲守清河崔爲,既以啓尹真人函,是夕,崔爲爲冥司所召。命冥官即故相呂而也,與崔爲友善,相見悲泣。
  已而謂崔曰:「尹真人有石函在貴郡,何爲輒開今奉上帝命,召爲按驗,將如之何?」崔謝曰:「昏俗聾瞽,不識神仙事,故輒開真人之函,罪誠重。
  然以三宥之典,命不識不知者俱得原赦。儻公寬之,庶獲自新耳。
  」而曰:「帝命至嚴,地府卑屑,何敢違乎?」即招按掾出崔爲籍。
  有頃,按掾至,白曰:「崔爲餘位五任,餘壽十五年。今上帝有命,折壽十三年,盡奪命官。
  」崔又謝曰:「與公平生爲友,今日之罪,誠自招,然故人豈不能宥之?」而曰:「折壽削官,則固不可逃,然可以爲足下致二年假職,優命廩祿,用副吾子之託。
  」崔又載拜謝。言粗畢,忽有云氣藹然,紅光自空而下,而及庭掾僕吏俱驚懼而起,曰:「天符下!
  」遂揖崔於一室中。崔即於隙間潛之,見而具巾笏,率庭掾分立於庭,鹹挽而拱,雲中有一人,紫衣金魚,執一幅書,宣道帝命。
  於是而及庭掾再拜受書,使駕雲而上,頃之遂沒。而命崔爲出坐,啓天符視之,且嘆且泣,謂崔曰:「子識元三乎?
  」崔曰:「乃布衣之舊耳。」而曰:「血屬無類。
  籲,可悲夫!某雖與元三爲友,至是亦無能拯之,徒積悲嘆!
  」詞已又泣。既而命一吏送崔爲歸。
  再拜而出,與使者俱行,入郡城廨中,已身臥於榻,妻孥輩哭而環之。使者引崔俯於榻,魂與身翕然而合,遂寤。
  命家雲:「卒三日矣。」本郡以白廉使。
  崔即治裝,盡室往蜀,具告於寧。寧遂署攝副使,月給俸錢二十萬。
  時元載方執國政,寧與載善,書遣甚多,聞崔之言,懼命連坐,因命親吏齎五百金,賂載左右,盡購得命收百餘幅,皆焚之。後月餘,元載籍沒。
  又二年,崔亦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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