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玄素第三十三

宣室志 · 張讀 · 唐代

  趙州昭慶民駱玄素者,爲小吏,得罪於縣令,遂遁跡而去。
  令怒,分捕甚急,遂匿身山谷中。
  忽遇老翁,衣褐衣,質狀凡陋,策杖立於長松之下,召玄素訊之曰:「爾安得至此耶!
  」玄素對:「得罪於縣令,遁逃至此,幸翁見容。
  」翁引玄素入深山,僅行十餘裏,至一巖穴。
  見二茅齋東西相向,前臨積水,珍木奇花,羅列左右。
  有侍童一人,年甚少,總角,衣短褐,白衣緯帶革舄,居於西齋。
  其東齋有藥竈,命玄素候火,老翁自稱東真君,命玄素以東真呼之。
  東真以藥十餘粒,令玄素餌之,且曰:「可以治飢矣。
  」自是玄素絕粒。
  僅歲餘,授符術及吸氣之法,盡得其妙。
  一日,又謂玄素曰:「子可歸矣。
  」既而送玄素至縣南數十里,執手而別。
  自此以符術行裏中。
  常有孕婦,過期不產,玄素以符一道,令餌之,其夕即產,於兒手中得所吞之符。
  其他神效,不可具述。
  其後玄素犯法,刺史杖殺之。
  凡月餘,其屍如生,曾無委壞之色,蓋餌靈藥所致。
  於是里人收瘞之。
  時寶曆元年夏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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