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甲第七十三

宣室志 · 張讀 · 唐代

  寶應中,有李氏子,亡其名,家於洛陽。
  其世以不好殺,故家未嘗畜貓,所以宥鼠之死也。
  迨其孫,亦能世祖父意。
  常一日,李氏大集其親友,會食於堂。
  既坐,而門外有數百鼠,俱人立,以前足相鼓,如甚喜狀。
  家僮驚異,告於李氏。
  李氏親友乃空其堂而縱觀。
  人去且盡,堂忽摧圯,其家無一傷者。
  堂既摧,羣鼠亦去。
  悲乎!
  鼠固微物也,尚能識恩而知報,況人乎如是則施恩者宜廣其恩,而報恩者亦宜力其報。
  有不顧者,當視此以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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