徭律第九

睡虎地秦墓竹簡 · 喜 · 先秦

  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
  失期三日到五日,誶;
  六日到旬,貲一盾;
  過旬,貲一甲。
  其得(也),及詣。
  水雨,除興。
  興徒以為邑中之紅(功)者,令(嫴)堵卒歲。
  未卒堵壞,司空將紅(功)及君子主堵者有罪,令其徒復垣之,勿計為(徭)。
  縣葆禁苑、公馬牛苑,興徒以斬(塹)垣離(籬)散及補繕之,輒以效苑吏,苑吏循之。
  未卒歲或壞(),令縣復興徒為之,而勿計為(徭)。
  卒歲而或()壞,過三堵以上,縣葆者補繕之;
  三堵以下,及雖未盈卒歲而或()道出入,令苑輒自補繕之。
  縣所葆禁苑之傅山、遠山,其土惡不能雨,夏有壞者,勿稍補繕,至秋毋(無)雨時而以(徭)為之。
  其近田恐獸及馬牛出食稼者,縣嗇夫材興有田其旁者,無貴賤,以田少多出人,以垣繕之,不得為(徭)。
  縣毋敢擅壞更公舍官府及廷,其有欲壞更(也),必之。
  欲以城旦舂益為公舍官府及補繕之,為之,勿。
  縣為恆事及有為(也),吏程攻(功),贏員及員自二日以上,為不察。
  上之所興,其程攻(功)而不當者,如縣然。
  度攻(功)必令司空與匠度之,毋獨令匠。
  其不審,以律論度者,而以其實為(徭)徒計。
📋 複製🔊 朗讀
廣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