獺淫第一百八十七

續子不語 · 袁枚 · 清代

  獺性淫。吳越小家女人多於水中洗褻衣,獺食之久,能爲異迷人。
  雌者多就異類交,爲異則迷惑男子,亦不遽至魅死。其雄者聞少婦褻衣氣,輒纏繞不去,雖衆逐擊之,至死勢不痿。
  辛亥十一月,蔡村人娶婦,客散,婢僕客就寢。郎醉先睡,新娘閉戶解帶,則有物繞兩足間,作鼻嗅口涎狀。新娘駭怪,性頗慧,不作聲,密啓戶告其姑,知是獺怪。新婦歸房,則獺在門跪俟,隨新娘繞足如故。移時,翁姑結健者十餘人,各持一燭一梃入房,即扃門守定,見獺共擊。獺上牀則上擊,落地則下擊,走几案則聚擊,屋無完器,而獺已聚梃斃於地矣。毛黑如鑑,身長一尺五寸,勢長七寸,與人無異,而肉棱甚大。剝其皮,售值足償所毀器物。其肉腥不可食。
  或曰:​「獺肝髓入醫經。其勢異若此,可爲房中藥,惜醫經不載,而村人皆不之知也。​」
📋 複製🔊 朗讀
廣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