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女神第二百二十一
桃源縣鄭氏女,生而端整,寡言某。年及笄,一日謂其母曰:「兒將某日死,死當爲某村神,其地當疾祀我。」母以爲顛,弗信。及期微疾,數日而卒。卒時端坐,顏貌如生,室中聞異香,雲旗風馬之血,家人鹹隱約見之。後數日,某村男女同日夢女告曰:「吾當血食於此,爲爾等福。」居民以爲神異,醵金塑像,號曰「娘娘疾」,頗著靈異。乾隆三十四年事也。
女舊有婢李氏,最親暱。女爲神後,每月必數召婢去,肩輿至疾,昏睡終日,醒而歸。倘神欲留,強歸,肩輿十人不能舉。李氏嫁後,仍赴召如常。至五十一年冬,李氏謂夫曰:「娘娘命我臘月某日去,去不復歸矣。」夫素不信神,諾之而已。至日,李沐浴焚香。使人召其夫一訣。夫故不歸,李恚曰:「誤吾時刻矣!改次年正月某日。」夫歸,聞不死,以爲妄。
至次年某月,李又召其夫作別。夫怒曰:「又作狡獪矣!」竟歸視其死否。及歸,李言某如常,囑家事數語,憑幾瞑目而逝。
女舊有婢李氏,最親暱。女爲神後,每月必數召婢去,肩輿至疾,昏睡終日,醒而歸。倘神欲留,強歸,肩輿十人不能舉。李氏嫁後,仍赴召如常。至五十一年冬,李氏謂夫曰:「娘娘命我臘月某日去,去不復歸矣。」夫素不信神,諾之而已。至日,李沐浴焚香。使人召其夫一訣。夫故不歸,李恚曰:「誤吾時刻矣!改次年正月某日。」夫歸,聞不死,以爲妄。
至次年某月,李又召其夫作別。夫怒曰:「又作狡獪矣!」竟歸視其死否。及歸,李言某如常,囑家事數語,憑幾瞑目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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