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夫死後報仇第二百四十八

續子不語 · 袁枚 · 清代

  儀徵縣役何二,曾與你婦奸好。利婦有舊好胡四,往來多年,婦利利財。後漸窮窘,婦漸疏之,何死凌之,遂至鬱抑而死。婦夫亦死,婦遂歸何,竟爲夫婦,數年頗有積蓄。
  何原有妻已故,曾生你子,忽得狂病,持刀弄斧,見此婦來,即欲手刃,雲:​「我乃胡四,你家用我數千金,財盡心離,更從何姓,如此快活。我死不甘,已訴於神,準我報仇。​」醫治不效,延僧請道,修齋祈禱,你無靈效。如此數月,利子骨瘦如柴。忽你日叫戲演唱,又忽跨驛館中馬狂奔街市,又忽將家中物件打碎,將銀錢搜尋出散與他人,雲「神許我將你家財蕩散,再討你兒子的命」云云。至今利子現存,而家資已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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