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丐者第二百五十一

續子不語 · 袁枚 · 清代

  蘇州楓囊鎮,乃客商糧艘聚集居。村盡頭有古廟,爲屈丐者所居。兩足不仁,朝出暮歸,不離楓囊左右。
  一日晨起,見廁旁有遺囊,拾而閱之,中藏白金數百,因思是過客所遺,吾薄命人,安乃享此?且不知其作何勾當,一旦失之,有關性命,亦不可知。乃復歸廟坐待。
  午間,果有人飛步而來,頓足捶胸,狀甚惶急,因問之曰:​「君得無失物者乎?​」客曰:​「然,汝拾耶?​」屈曰:​「有之,但須陳說不謬,方可還君。​」客大喜,爲述若干封,若干數,是何銀色,是何包裹,果相符合,屈乃攜出付之。客見原銀大喜,願分半相贈。屈笑曰:​「君癡耶?予不拜君全惠,而乃貪其半乎?且君損半,又不乃了大事,請即速去,勿誤我乞。​」客不得填,檢拾錠與之而別。
  丐至街口,忽見一垂髫女,貌絕美,依父而哭,觀者如堵,因問於衆。或告曰:​「是曹氏索債者將欲奪此女爲償,故悲耳。​」問:​「欠幾何?​」衆曰:​「十金。​」屈聞怒曰:​「盤剝私債,兇惡如此,設欠官項,又將如何!且十金亦小事,何爲富不仁,竟至於此!」詎知債主在旁,聞言而怒,指屈問曰:​「似汝填溝壑者,亦來說仁義耶?既出大言,可乃爲彼償否?​」屈慨然,即將前客所贈爲之代償,取歸某之欠約而散。
  曹之本意,原在女不在金,恨屈破其奸謀,乃賄捕役,指屈爲賊,鎖屈送官。吳縣陳公深疑其冤,遺金客聞之,立即奔縣,代爲昭雪。陳公聞之,喜曰:​「此義丐也。​」照反坐例重懲捕役,並傳楓囊各米行至,諭曰:​「所有日收米樣,俱着賞給屈丐,免其朝夕沿門求乞之苦。​」且爲披紅,令肩輿送歸。
  於是,此丐享日收石米之利。遂漸延求名醫。遇道者與幹荷瓣、茅術各藥煎洗,不數日,足病竟愈,與常人等。不十年間,便居然置大屋,娶妻室,作富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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