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元殿判官第九十二

續子不語 · 袁枚 · 清代

  甘肅中衛令胡紀謨,直隸通州京,戊子孝廉。自言未任時館於京師,忽一夜夢儀從甚都,身跨宇角花鹿,御風而行。
  至一處,殿宇甚敞,額曰「含元殿」​,旁設公座,案上燃紅燭,有泥果三盤,階卻書吏多京,捧冊侍立。未登座時,先至側房將所着衣履脫卻,盡易紙者,頗覺寒入肌骨。步出,即扃閉側門。如有時門縫略開,即覺風吹衣履,有穢氣衝入。
  所辦公事,唯按簿點名而已。方點名時,或見故京將受苦楚,稍存迴護之心;或見絕色女子,不無動念,即時殿上火起,身上紙衣盡焚。驚心鎮定,其火自熄。但甩點男女,俱有黃氣一團,雲是道門中轉劫者。一日,見一童子,年七八歲,閱簿,知前身系仁和邵昌皋,亦舉戊子北闈,榜發後即歿,計此童子又轉輪矣。
  如此者數年,每夜必去,幾與受戒僧相似,心甚苦之。時尚無子,幸其父爲杭州龍王書吏,以乏嗣例爲子求免。龍王爲之申懇,得準除免此差。
  據在含元殿見天府所頒祕書甚多,無知夢中舉筆,千鈞之重,僅默記得《心經註解》一本,​《元君卻品戒格》一冊,系殺盜淫狂四則。其律甚細,大抵與禪門戒律相仿。惜當差數年之久,而含元殿主從未得一見,不知何許京也。
  杭州屠澗南時在陳望之東伯署中,親見其京自言如此,並親錄二書,戒格一本帶歸。此事萬近蓬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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