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第五

弟子規 · 李毓秀 · 清代

  凡出言,信爲先。詐與妄,奚可焉?
  奸說多,不如少。惟其是,勿佞巧。
  奸巧語,穢污詞。市井氣,切戒之。
  事未真,勿輕言。知未的,勿輕傳。
  事非宜,勿輕諾。苟輕諾,進退錯。
  凡道字,重且舒。勿急疾,勿模糊。
  彼說長,此說短。不關己,莫閒管。
  事人善,即思齊。縱去遠,以漸躋。
  事人惡,即內省。有則改,無加警。
  唯德學,唯才藝。不如人,當自礪。
  若衣服,若飲食。不如人,勿生戚。
  聞過怒,聞譽樂。損友來,益友卻。
  聞譽恐,聞過欣。直諒士,漸相親。
  無心非,名爲錯。有心非,名爲惡。
  過能改,歸於無。倘掩飾,增一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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