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繼鹹論拜內官第一百三十五

明季北略 · 計六奇 · 清代

  總理太監張彝憲,請入覲官投冊以隆體統,許之。
  時二月也。
  袁繼鹹上言曰:士有廉恥,然後有風俗,有氣節,然後有事功。
  今諸臣未覲天子之光,先拜內臣之座,士大夫尚得有廉恥乎?
  逆璫方張。
  時義子乾兒,昏夜拜伏,猶以爲羞,今且白晝公庭,恬不知怪,所爲太息也。
  上以越職言事,責之;
  張彝憲奏辯,覲官參謁,乃尊朝廷。
  繼鹹覆上言,尊朝廷,莫大於典例,知府見藩臬,行屬禮,典例也。
  見內臣,行屬禮,亦典例乎!
  諸司至京投冊吏部各官,典例也,先謁內臣,亦典例乎?
  事本典例,雖坐受猶以爲安,事創彝憲,即長揖柢增其辱,高皇帝立法,內臣不得幹外事,若必以內臣繩外臣,會典所不載。
  上仍切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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