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亂第十二

便宜十六策 · 諸葛亮 · 兩漢

  治亂之政,謂省官並職,去文就質也。夫綿綿不絕,必有亂結;纖纖不伐,必成妖孽。夫三綱不正,六紀不理,則大亂生矣。故治國者,圓不失規,方不失矩,本不失末,爲政不失其道,萬事可成,其功可保。夫三軍之亂,紛紛擾擾,各惟其理。明君治其綱紀,政治當有先後。先理綱,後理紀;先理令,後理罰;先理近,後理遠;先理內,後理外;先理本,後理末;先理強,後理弱;先理大,後理小;先理上,後理下;先理身,後理人。是以理綱則紀張,理令則罰行,理近則遠安,理內則外端,理本則末通,理強則弱伸,理大則小行,理上則下正,理身則人敬,此乃治國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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