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論火

窮通寶鑑 · 餘春臺 · 清代

  火之總論
  炎炎真火,位鎮南方,故火無不明之理,輝光不久。全要伏藏,故明無不滅之象。火以木爲體。無木、則火不長焰。火以水爲用,無水、則火太酷烈。故火多則不實,火烈則傷物。木能藏火,到寅卯方而生火,不利於西,遇申酉而必死。生居離位,木斷有爲,若居坎宮,謹畏守禮。
  金得火和,而能鎔鑄。水得火和,則成既濟。遇土不明,多主蹇塞。逢木旺處,決定爲榮。木死火虛,難得永久,縱有功名,必不久長。春忌見木,惡其焚也。夏忌見土,惡其暗也。秋忌見金﹐金難剋制。冬忌見水,水旺則滅。故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則不實。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則太燥,冬火欲生、不欲殺,殺則歇滅。生於春月,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既濟,不愁興盛,盛則霑恩。土多則蹇塞埋光。火盛則傷多烈燥。見金可以施功,縱重見用才尤遂。
  夏月之火,秉令乘權。逢水制則免自焚之咎,見木助必招夭折之患,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穡。金土雖爲美利,無水則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過傾危。
  秋月之火,性息體和,得木生則有復明之慶。遇水剋難免隕滅之災。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火以光輝,縱疊見而必利。
  冬月之火,體絕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剋以爲殃。欲土製爲榮,愛火比爲利。見金爲難任財,無金而不遭害,天地雖傾,火水難成。
  論丙火
  三春丙火:
  三春丙火,秉象至威,陽回大地,侮雪欺霜,端用壬水,爲扶陽,名曰天和地潤,既濟功成,正月用壬,庚辛爲佐,二月端用壬水,三月土重晦光,取甲佐之爲妙。
  癸丙春生,不晴不雨之天,丙日春生,時月出癸,雲霧迷濛,不顯不達,非若水輔丙也。
  正月丙火:
  正月丙火,三陽開泰,火氣漸炎,取壬爲尊,庚金佐之,壬庚兩透,科甲定然,即壬透庚藏,亦有異途顯達。
  若一庚高透,支藏一二丙火,納粟奏名,主爲人慷慨英雄,有才邁衆。
  或一派庚辛混雜,常人,得時月兩透庚金、無辛者,定主清貴,或辛年辛時,名爲貪合,酒也之徒,女命一理。
  或丙少壬多,而無戊制,名殺重身輕,斯人篌裏藏刀,尋非痞棍,或見一戊制壬,反成富貴,宜見一二比肩方妙。
  或一片戊土,甲不出幹,終非大器,且恐孤貧,正月之丙,忌戊晦光,或支成火局,端取壬水爲貴,無壬、癸亦姑用,若壬癸俱無,取戊以泄火氣,但屬平人。
  或支成火局,吊作炎上而推,但不逢時耳,若不見東南歲運,反致孤貧。
  或四柱有甲木,得康金暗制,可作秀才。
  無壬用癸者,略富貴,且官殺亦要旺有限,丙火無壬,多主貧賊,屢徵屢驗。或火多無水,一至水必死。不然,定有災咎,惟五月丙火,合炎上格,則不喜水破格、用癸無根,定主日疾。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庚者,土妻金子。
  時日月年
  庚丙庚丙
  寅午寅午
  兩間不雜,按察時日月年
  壬丙戊庚
  辰寅寅寅
  庚壬兩透,詞林  時日月年
  丁丙庚辛
  酉子寅亥
  狀元  時日月年
  戊丙壬丁
  戌子寅酉
  二月丙火:
  二月丙火,陽氣舒升,端用壬水,壬透天干,不見丁化,加以庚辛已亦透,壬水有根,定主科甲。
  或無壬水,己土姑用,主有才學,雖不能成名,必衣食充足。
  或一派壬水,見一戊制,雖不科甲,亦有恩庇。或無戊透,則有辰戌醜未之戊,但辰宮癸水,貪合成火,不能制壬,此平常衣祿。若支下全無一戊,此係奔流之人,加以金多生水,下賤之命。
  或一派戊土,亦用壬水,運喜行木,見土不祥,行火亦不利。
  或丙子日辛卯時,乃從化格,但不逢時貪才壞印,難招祖業。若得一二重丁火破辛,壬水得位,亦主富貴,雖不科甲,亦有異途,名傳郡邑。合此格,主妻妾多子。或月時見二辛卯,日乃丙子,名爲爭合,年不透丁制辛,此人昏酒色,年透丁火,反吉。或支成木局,反因奸得才,因酒得名。
  凡用壬者,金妻水子。
  時日月年
  己丙己乙
  亥申卯亥  時日月年
  己丙丁己
  亥申卯亥
  三月丙火:
  三月丙火,氣漸炎升,用壬水,或成土局,取甲木爲輔,壬不可離,壬申兩透,科甲定宜,惟忌庚出制甲,則秀才而已。
  無甲用庚,助壬水泄土氣。
  壬透甲藏,富大貴小,有甲無壬,勞碌濁富,壬藏無甲,一介寒儒。壬甲兩無,愚賤之輩,乙丁雜亂,定必屬凡夫。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夏丙火:
  三夏丙火,陽威性烈,專用壬水。若亥宮壬水無力,回克泄氣故也,仍用申宮長生之水,方雲富貴。
  四月端用壬水,金爲佐,五月亦端用壬。四五月壬透者富貴。丁多、兼看癸水,六月用壬,但借庚金爲佐。
  陽刃合殺,威權萬裏,丁火羊刃太旺,正謂羊刃倒戈,無頭之鬼,丙火用壬,生旺坐實方好,忌壬水太多,名殺重身輕。
  四月丙火:
  四月丙火,建祿於巳,火勢炎炎,宜專用壬水,解炎威之力,成既濟之功。如無壬水,孤陽失輔,難透清光,得庚發水源,方爲有根之水。壬庚兩透,不見戊土,號曰湖水汪洋,廣映太陽,光輝顯著,文明之象,人合此格,不但科甲崢嶸,必有恩諡封榮。若不驗,必暗損陰德。
  或無壬水,癸亦姑用,見庚透癸,不富必貴。但心性乖僻,巧謀善辯。
  或壬癸俱無,愚頑之輩,火炎無制,僧道之流。
  或一派庚金,不見比劫,有富無貴。
  或丙什日干,四柱多壬,不見戊制,名曰陰刑殺重,光棍之流。或支成水局,加之重重壬透,一無制伏,盜賊之命,如見己土,下賤鄙夫。
  用壬者金妻水子。
  時日月年
  戊丙乙丁
  子子巳巳
  庚運奪魁  時日月年
  甲丙辛乙
  午午巳未
  時日月年
  丙丙辛庚
  申寅巳子
  五月丙火:
  五月丙火愈炎,得壬庚高透,方爲上命。或一壬無庚,亦主頁監,猶防戊己出幹,丁壬化合,則爲平人,即不透庚壬。或有申宮長生之水,濟之坐祿之金,至妙,必入詞林,又怕戊己雜亂,則爲異路。
  或成火局,不見滴水者,乃僧道鰥獨之命,即有一二癸水,多遇火土,用之無力,瞽目之人,得戊己透火氣,亦主刑剋孤寡,行北運多兇,何也,所謂燥烈水激反兇。
  或成炎上格,柱運不見庚辛,多見甲乙者,反主大富貴,然亦不可見水運。
  或有庚癸透者,衣祿充足,支火輕,無目疾,支見水者,異途。或成土局,又爲泄太過,得壬滋甲出幹,土被制而火得生扶,此必富貴壽考之格也。
  時日月年
  己丙壬庚
  亥戌午寅  時日月年
  己丙戊戊
  醜午午戌  時日月年
  甲丙戊戊
  午辰午申
  六月丙火:
  六月丙火退氣,三代生寒,壬水爲用,取庚輔佐。
  庚壬兩透,貼身相生,可雲科甲名宦,若無庚有壬,不見戊出,小富小貴,見戊制壬則爲賢而已。或己土出幹混雜,此必庸夫俗子。或壬水淺,己土出幹,其人貧困,無壬下格,賤而且頑,男女一理。
  或天干一派丙火,陽極生陰,干支兩見庚壬。
  總之六月丙火用壬,不同余月用壬、喜運行西北,六月用壬,喜運行西南。
  時日月年
  壬丙丁壬
  辰申未寅  時日月年
  己丙己戊
  亥戌未午  時日月年
  戊丙丁壬
  戌申未寅
  七月丙火:
  七月丙火,太陽轉西,陽氣衰矣,日近西山,見土皆晦,惟日照湖海,暮夜光天,故仍用壬水輔映光輝。
  如壬多,取戊制方妙,有壬透幹,又見戊土出幹,可雲科甲,如戊藏支內,不過生員,多壬無戊,平常人也。或戊多壬少,亦屬常人,或多壬,一戊出制,所謂衆殺猖狂,一仁可化,必主顥達,有權職。
  一派辛金,又爲棄命從才,奇特之造,亦得恩榮,但多依親戚而爲進身之階,從才者以水妻木子。
  時日月年
  壬丙戊壬
  辰申申戌  時日月年
  庚丙甲乙
  寅申申未
  八月丙火:
  八月丙火,日近黃昏,丙之餘光,存於湖海,仍用壬水輔映。
  四柱多丙,一壬高透爲奇,定主登科及第,富貴雙全,一壬藏支,亦主秀才。或戊多困水,則假作斯文,若無壬水,癸亦可用,但功名不久。
  或見辛透,不能從化,貧苦到老,或見一丁制辛,爲人奸詐,不識高低,女命合此,長舌氵㸒賤。
  或成金局,無辛出幹,此非從才,乃朱門餓莩,如辛出幹,不見比劫,此從才格,反主富貴,親戚提拔,妻賢內助,用水者,金妻水子,從才者,水妻木子。
  時日月年
  丁丙丁丙
  酉午酉子  時日月年
  丁丙丁丙
  酉辰酉寅  時日月年
  戊丙癸己
  子子酉卯
  九月丙火:
  九月丙火,火氣愈退,所忌土晦光,必須先用甲木,次取壬水。
  甲壬兩透,富貴非凡,苦無壬水,得癸透幹,亦可,雖不科甲,異路功名,壬癸藏支,頁監而已,甲藏壬透,無庚破甲,可許秀才。或庚戊困了水木,定是庸才,無甲壬癸者,下格。
  或一派火土,雖不太旺,亦自燥矣,如不離過繼,亦主奔流,加以無庚辛壬癸出幹,必爲夭命。
  或支成火局,炎上失時,若運入南方,一貧徹骨。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壬者,金妻水子。
  時日月年
  戊丙甲己
  子子戌亥  時日月年
  戊丙戊丙
  戌午戌申  時日月年
  壬丙壬戊
  辰寅戌戌
  十月丙火:
  十月丙火,太陽失令,得見甲戊庚出幹,可雲科甲,主爲人性好清高,斯文領袖。
  如辛透見辰,名化合逢時,主大貴。
  或壬多無甲,乃作棄命從殺,即不科甲,亦是宦僚。
  或壬多有甲無戊,郤非從殺,宜用己土混壬。
  總之十月丙火,木旺宜庚,水旺宜戊,火旺用壬,隨宜酌用可也。
  時日月年
  庚丙乙甲
  寅戌亥申  時日月年
  戊丙辛壬
  子戌亥辰  時日月年
  壬丙己辛
  辰子亥巳
  十一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冬至一陽生,弱中復強,壬水爲最,戊土佐之。
  壬戊兩透,科甲可許,無戊見己,異路功名。
  或無壬水,有癸出幹,得金滋無傷,又有丙透以解凍,可許衣衿。
  或一派壬,則端用戊土,此人雖不成名,文章邁衆,但名利虛浮,何也,因戊晦光,又須甲木爲藥也,或無壬水,癸亦可用,但不甚顯。
  或四柱多壬無甲,乃作棄命從殺,亦有云路。
  或水多、有甲、無戊,郤非從殺,宜用己土濁壬,十一月丙火,與十月頗同。
  時日月年
  庚丙庚辛
  寅寅子亥  時日月年
  癸丙庚辛
  巳子子醜  時日月年
  戊丙庚辛
  子戌子酉
  十二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氣進二陽,每雪欺霜,喜壬爲用,己土司令,土多又不可少甲,壬甲兩透,科甲堪宜,甲藏則秀才而已,或無甲得一壬透,富中取貴。
  如見一派己土,不見甲乙,名假傷官,聰明性傲,名利虛浮。
  或一派癸水,得己出幹,必主自創基業,若制伏太過,又取辛金作用,得見癸透,此人即不成名,必清雅文墨之士。
  時日月年
  癸丙己乙
  巳申醜巳  時日月年
  庚丙己乙
  寅午醜醜
  時日月年
  壬丙乙癸
  辰午醜卯  時日月年
  庚丙丁己
  寅寅醜醜  時日月年
  乙丙己乙
  醜寅醜酉
  論丁火
  三春丁火
  正月丁火:
  正月丁火,甲木當權,乃爲母旺,非庚不能劈甲,何以引丁,姑用庚金。
  或一派甲木,無庚制之,非貧即夭。或只一甲木、多見乙木者,必離之客,焉問妻兒。或見甲乙,生庚子時,又主妻甲子早,宜可採芹。
  得壬化木,弱極復生,合此必主大貴,但此化合,反以不見庚破格爲妙。
  或有庚金壬癸,得己出乾製之,此命不由科甲,亦有異途。
  或一派壬癸,不得寅時,又無庚金,必主窮困。
  或丁年、壬月、丁日、壬時,男主大貴,女則不宜,此格以土爲妻、金爲子,但子女艱難,女命合此,氵㸒賤,刑夫克子。
  或支火局,無滴水解炎,僧道之命,見甲出略可,總不可無水,水多亦不宜。
  時日月年
  壬丁戊庚
  寅未寅辰  時日月年
  癸丁庚辛
  卯酉寅卯
  二月丁火:
  二月丁火,溼乙傷丁,先庚後甲,非不能去乙,非甲不能引丁。庚甲兩透,科甲定然,庚透甲藏,亦有生貢,甲透庚藏,異路功名。
  或庚乙俱透,庚必輸情於乙,未免貪合,運行金水,一貧徹骨。或庚透乙藏,則不能貪合,乙反引丁,即用乙亦無害.運入木火之鄉,自然富貴,用乙者水妻木子。
  若盡是乙木,不見一甲,此人富貴不久,因貪致禍,弄巧反拙,且不能承先人之業。
  或支成木局,有庚透、主清貴,不見庚者、常人,二月乙木司權,必須有庚,有乙無庚,主貧苦無依,用庚者、土妻金子。
  得印旺殺高,大富大貴。或一派水,無一戊制,主貧苦無依。或乙少癸多,有戊去制,反吉。用土者、火妻土子。
  時日月年
  丁丁乙戊
  未巳卯子  時日月年
  庚丁癸丁
  子卯卯卯  時日月年
  甲丁己庚
  辰醜卯辰
  三月丁火:
  三月丁火,戊土司令,泄弱丁氣,先用甲木引丁制土,次看庚金,庚甲兩透,定主科甲,或一藏一透,終非白丁。
  或支成木局,取庚爲先,得庚透,丁癸不透,亦有異路功名。
  或支成水局,加以壬透,名殺重身輕,必夭折天年。或遭凶死,或戊己兩透,廊廟之客,若一甲破土,定是常人。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金者、土妻金子。
  三夏丁火
  四月丁火:
  四月丁火乘旺,雖取甲引丁,必用庚劈甲,伐甲、方雲木火通明,甲多、又取庚爲先。
  但四柱忌見癸水,癸水一見,泄庚、溼甲、傷丁,故以癸爲病。
  或癸水藏支,壬水出乾製丙,不奪丁光,自是鴈塔題名,玉堂清貴。
  或有庚無甲,戊透天干,此爲傷官生才,又取戊爲用,必主富貴,戊土出幹,不見甲乙,又不見水,是傷官傷盡,八字清高,但不大貴,亦不大富,見水多木多,定是常人。
  或四柱多丙,不見壬癸,奪了丁光,此人貧苦,或丁年、巳月、丁巳日、丙午時,一丙不奪二丁,即不顥達,亦名播四鄰。故書曰,丁火陰柔一燭燈,太陽相見奪光明,柱中若見甲木透,定許身安福自臨。
  時日月年
  乙丁己甲
  巳醜巳午  時日月年
  乙丁癸辛
  巳巳巳酉
  五月丁火:
  五月丁火,時歸建祿,不宜亂用甲木。
  遇年透隔位之壬,不貪丁合者,忠而且厚,或支成火局,幹見火出,得庚壬兩透者,科甲定然,土透制壬,常人。即壬藏支中,亦非白丁,但要運行西北,方可發達,得一癸透,名獨殺當權,出人頭地。
  若見寅辰亥卯字,化木生火,平常人物,豐衣足食,中年富,但刑剋子息,勞而無功,或丙午月、丁未日、辛亥時,亥中有壬制丙,不致貧苦,若丙午時,則滴水難救炎火,必主僧道,若年支見子,雖不科甲,亦有衣衿。
  若干支無火局,有水透幹,須用甲木,又要庚劈甲方明,木火通明,主大富貴,或木少火多,焚其木性,不能光透九霄,榮華不久。
  或生月是祿,支皆生旺合局,右以火出,無滴水解炎,乃身旺無依,孤貧之格,女必爲尼,即運北地,反主兇危。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時日月年
  戊丁壬庚
  申亥午午  時日月年
  甲丁甲辛
  辰未午巳
  時日月年
  甲丁戊癸
  辰醜午卯  時日月年
  乙丁甲丙
  巳醜午寅  時日月年
  癸丁甲丙
  卯酉午子
  六月丁火:
  六月丁火,陰柔退氣,但值三伏生寒,丁弱極矣,專取甲木,壬水次之。
  若得甲出天干,支成木局,見亥中之壬,爲木神有根,接引丁火,必然科甲,即不見木局,支見壬水,雖不大貴,亦有凌雲之氣,無庚不妙。
  或支成水局,見水透幹,則溼木性,不能引丁,必爲平常人,有甲透、有才幹。有庚透,無刑傷,若無甲木,假名假利。
  或年月日時,皆一派丁未之類,此爲純陰,終無大用。
  用甲者、水妻木子。
  時日月年
  丙丁丁丁
  午未未卯  時日月年
  丁丁丁壬
  未巳未子
  三秋丁火
  七月丁火:
  七月丁火,退氣柔弱,端用甲木,金雖乘旺司權,無傷丁之理,仍取庚劈甲,爲引火之物,或借丙暖金曬甲,不慮丙奪丁光,凡兩丙夾丁者,夏月忌之,余月不忌,但此格少年困苦刑剋中年富貴,必要地支見水制丙,方妙。
  三秋甲庚丙並用,仍分優劣,何也,七月甲丙,申中有庚,八月甲丙庚皆用,七八月或無甲木,乙亦可用,爲枯草引燈,郤不離丙曬也,九月端用甲庚,大抵甲一庚,乙不離丙,其理極明,或見甲庚丙皆透,必主科甲,無甲用乙者,富貴皆小,且富而不貴者多。
  或一重壬水,又多見癸水,必以戊土爲制,自然富貴光輝。
  或一派庚金,名纔多身弱,主富屋貧人,妻多主事,或壬多泄庚,丁壬化殺,反成富貴,若庚多無壬,奔流下賤。
  時日月年
  戊丁丙辛
  申醜申亥  時日月年
  戊丁丙辛
  申卯申亥  時日月年
  丙丁丙辛
  午酉申卯  時日月年
  丙丁甲庚
  午未申辰
  八九月丁火:
  或八月一派辛金,不見庚金,又無比劫,比棄命從才,富而且貴,雖不科甲,亦有異途,從才者水爲妻,不克,有正偏,木爲子,不刑。
  或九月一派戊土,泄丁火之氣,不見甲木,爲傷官傷盡,非尋常可比,或甲木透出,爲文書清貴,秋闈可奪,用甲者,庚不可少,水妻木子。
  時日月年
  庚丁己壬
  戌亥酉午  時日月年
  辛丁己丁
  亥醜酉未  時日月年
  壬丁丙庚
  寅未戌午  時日月年
  丙丁甲己
  午卯戌亥
  三冬丁火
  十月丁火:
  三冬丁火微寒,端用庚甲,甲乃庚之良友,凡用甲木,庚不可少,無庚無甲,何能引丁,難雲木火通明,冬丁有甲,不怕水多金多,可稱上格,甲庚兩透,科甲分明,見己則否,己多合甲,則爲常人。
  或一丙奪丁,必賴支內水救,若有支金髮水之源,官拜烏臺有準,金無癸水制丙,無用之徒,或有金無水,貧寒之士,有火無金,又主清高。
  或時月二壬爭合,取戊破之,有戊稍有富貴,無戊常人,設戊藏得所,不失衣衿。
  或二丙奪丁,得年幹有癸,支下帶合,金水得所,亦必顯達,納粟奏名,必驗。
  時日月年
  辛丁癸癸
  亥亥亥亥  時日月年
  庚丁丁乙
  戌未亥卯  時日月年
  丁丁癸癸
  未醜亥醜  時日月年
  癸丁丁庚
  卯卯亥戌
  十一月丁火:
  或仲冬水多癸旺,金無比印,此作棄命從殺,亦有異途功名,見丁比出幹,難合格局,常人,且主骨肉浮雲,六親流水,戊出破癸,頗有兄弟妻兒,此格用戊,火妻土子,用甲,水妻木子。
  或四柱多丙丁,又用癸制火,用癸者金妻水子。
  三冬丁火,甲木爲尊,庚金佐之,戊癸權宜酌用可也。
  時日月年
  甲丁己庚
  辰酉醜午  時日月年
  甲丁己戊
  辰未醜子  時日月年
  乙丁癸壬
  巳巳醜辰  時日月年
  甲丁辛辛
  辰卯醜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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