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二

揚子法言 · 揚雄 · 兩漢

  洪武十八年三月壬戌朔,上御奉天殿策試舉人。制策曰:​「朕稽古名世者,惟敬事而畏神人,趨事以歷知,涉難以立志,日運不息,歲運無已,雖在寢食,未嘗忘其所以,由是大輔人君,福臻黎庶,所以名世者爲此也。朕自代元統一華夷,官遵古制,律仿舊章,孜孜求賢,數用不當,有能者委以腹心,或面從而誌異,有德者授以祿位,或無所建明,中材下士,寡廉鮮恥,不能克己,若此無已,奈何爲治?爾諸文士當進學之秋,既承朕命,悉乃心力,立身揚名,在斯始舉。​」其條陳之時,廷對者四百七十二人,擢丁顯爲第一。臨軒發策日,錦衣衛設鹵簿儀仗,讀卷官用翰林院及朝臣之文學優者。越三日,上覆御奉天殿,傳制唱名。是日,舉人皆給帽笏、大帶、青羅袍、皁緣襈服之以朝。第一甲第一名從六品,第二、第三名正七品,俱賜進士及第;第二甲從七品,賜進士出身;第三甲正八品,賜同進士出身。禮部捧黃榜揭於通衢,遂賜諸進士宴於會同館,應天府以儀仗送狀元歸第。明日,諸進士詣國子監孔子廟行舍菜禮。又明日,上表謝恩,賜狀元冠帶、朝服一襲,及進士鈔有差。
  命工部增造京官居舍。時京官員多有與民雜處者,禮部主客郎中曾伯機以爲言,上命增造房舍凡百餘所。
  禮部主事陳章應言:​「禮之切於民者有四,曰:冠、婚、喪、祭。今民間徇俗廢禮,加冠於幼穉,娶婦而論財,喪親者惟惑於浮屠、風水之家而或缺衣衾、棺槨之具,祀先之典雖衣冠士族亦莫之行。宜定其禮,頒示天下,使遵而行之,亦厚風俗之要務也。​」上嘉納之。
  上諭戶部臣曰:​「善爲政者賦民而民不困,役民而民不勞,故民力紓,財用足。今天下有司能用心於賦役,使民不至勞困,則民豈有不足,田野豈有不安,爭訟豈有不息,官府豈有不清?如此則民豈有不受其福者乎?民既受福,爲官長者亦得以享其福矣。近來,有司不以民爲心,動即殃民,殃民者禍亦隨之,苟能憂民之貧而慮民之困,使民得以厚其生,此可謂善爲政也。爾勉之。​」
  上謂禮部郎中金雍曰:​「養生送死,人子之至情。今內外文武羣臣有親沒官所,路遠不能歸葬者,其令有司以舟車資送還鄉。著爲令。​」
  癸亥,上與侍臣論漢之諸帝。侍臣有言明帝亦聰明之主,上曰:​「人主不以獨見爲明,而以兼聽爲聰,通於人情,明於是非,則聰明得其正矣。若屑屑於細故,則未免苛察,上苛察則下急迫,及有累於聰明也。​」
  丁卯,旌表保定府民宋謙妻張氏、呂彥良妻賈氏、郝伯淵妻李氏、徐名妻王氏、真定縣民董仲敏妻耿氏,鹹以年少夫亡,誓不再醮,事舅姑尤克盡孝道。有司以聞,詔並旌其門曰貞節,各復其家。
  詔發京庫綿布二十五萬疋往給遼東軍士。
  庚午,雲南所屬廣南諸府土官儂郎金等來朝,詔賜錦綺、鈔錠各有差。
  賜山東等處徵南軍士六萬四千一百三十二人鈔一十三萬六千五百十錠。
  壬申,賜長沙、兗州二護衛軍士布,人三匹,以其迎潭王、魯王之國故也。
  癸酉,賜致仕都督瞿通、王圭米各三百石。
  甲戌,上諭禮部臣曰:​「從徵雲南軍士回者,已加賞賚,其戍守者須按例給之,死者宜厚恤其家,病故、戰沒者宜有差等。蓋朝廷爵賞所以示勸懲,必出至公,乃可厭服人心,苟施之弗當,則人心懈怠,誰肯勉立事功?卿等其慎之。​」
  乙亥,詔免應天、太平、寧國、鎮江、廣德、滁、和七府州今年田租。
  命天下郡縣掩骼埋胔。
  丙子,以第一甲賜進士及第丁顯等爲翰林院脩撰,第二甲賜進士出身馬京等爲編脩,吳文爲檢討,李震爲承敕郎,陳廣爲中書舍人,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危瓛爲衛府紀善,李鳴岡爲潭府奉祠正,楊靖爲吏科庶吉士,黃耕爲承敕郎,蹇瑢等爲中書舍人,鄒仲實爲國子監助教。瑢後賜名義。其諸進士,上以其未更事,欲優待之,俾之觀政於諸司,給以所出身祿米,俟其諳練政體,然後擢任之。其在翰林院、承敕監等近侍衙門者,採書經庶常吉士之義,俱稱爲庶吉士,其在六部及諸司者,仍稱進士。
  丁丑,命吏部定翰林院官制:正官:學士一人,秩正五品;侍讀學士二人、侍講學士二人,從五品;首領官孔目一人,未入流。屬官:侍讀、侍講各二人,正六品;五經博士五人,正八品;典籍二人,從八品;侍書二人,正九品;待詔六人,從九品。史官:脩撰三人,從六品;編脩四人,正七品;檢討四人,從七品。又定華蓋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文華殿五大學士秩俱正五品。
  升金吾後衛指揮僉事劉貞爲羽林右衛指揮同知,茅羽爲河南都指揮使。
  戊寅,以張麟爲駙馬都尉,尚第八皇女福清公主。麟,鳳翔侯龍之子也。
  雲南景東府土官俄陶遣其弟阿你奉表,貢方物,詔賜阿你鈔錠。
  夜,歲星與填星會,填星入井宿,歲星入亢宿。
  庚辰,詔定蕃國進表禮儀。凡蕃國初附,遣使奉表,進貢方物,先於會同館安歇。禮部以表副本奏知,儀禮司引蕃使習儀,擇日朝見。其日,錦衣衛陳設儀仗,和聲郎設大樂於丹陛,如常儀,儀禮司設表案於奉天殿東門外丹陛上,方物案于丹陛中道之左右,設文武百官侍立位於文武樓南,東西相向。蕃使服其服,捧表及方物狀,至丹墀跪授禮部官,禮部官受之,詣丹墀,置於案,執事者各陳方物於案,畢。典儀、內贊、外贊、宣表、展表官、宣方物狀官各具朝服,其餘文武官常服就位。儀禮司官奏請升殿,皇帝常服出,樂作,升座,樂止。鳴鞭訖,文武官入班叩頭禮畢,分東西侍立。引禮引蕃使就丹墀拜位,贊四拜。典儀唱「進表」​,序班舉表案由東門入,至於殿中。內贊贊宣表,外贊贊蕃使跪,宣表,宣方物狀,訖,蕃使俯伏,興,四拜,禮畢。駕興,樂作,還宮,樂止。百官及蕃使以次出。其蕃國常朝及爲國事、謝恩、遣使進表、貢方物皆如前儀,唯不宣表。
  辛巳,賜太僕寺卿商暠麥一百石。
  上諭工部尚書徐本曰:​「河南歸德、陳留、杞縣地多桑、棗、榆、槐,民資其利,其禁軍民毋剪伐。​」
  遣使諭靖寧侯葉昇等曰:​「邇者,上天垂象,沿邊城池宜加慎守,凡外寇入境,但當保障清野,靜以待之,俟其怠歸,急擊勿失,不宜輕出境外,蹈其不測也。​」
  上諭兵部尚書溫祥卿曰:​「天下所以不治者,皆由上下之情不通故也。若使君德下流,民情上達,有不利便,即與更張,天下豈有不治?近聞北方遞運車,每輛服三牛,寒冬雨雪,行路甚艱,一牛有損,一車遂廢。有司責民償牛,倍增其價,民受其害。宜令每車加給一牛,以備倒死,毋重傷吾民也。​」
  罷考功監。
  壬午,太常博士薛文舉言:​「人之材器,各有所長,或長於治民,或長於治刑,用得其宜,然後能稱厥職。近見百司之官間有稱職,即便遷除,乃至不勝所任而負罪戾者往往有焉。臣請自今果有政績著聞者,量加褒賞,或於本處升轉,使之久於其任,始終得盡其才,亦用人之一法也。​」上納其言。
  以河南中護衛指揮僉事沈鏞爲左軍都督府都督僉事。
  乙酉,冊信國公湯和女爲魯王檀妃。
  丁亥,賜國子監生夏衣,人一襲。
  戊子,填星、歲星、太白聚於東井。
  己丑,升監察御史唐鐸爲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戶部侍郎郭桓坐盜官糧誅。
  是月,以翰林院待詔朱善爲文淵閣大學士。
  夏四月壬辰朔,享太廟。
  癸巳,五色雲見。
  乙未,五色雲再見。
  禮部請率百官表賀,上諭之曰:​「天下康寧,人無災害,祥瑞之應,固和氣所召。昔舜有《卿雲之歌》​,當時有元凱、嶽牧之賢,相與共致雍熙之治。朕德不逮,治化未臻,豈可遽以是受賀?前代帝王喜言祥瑞,臣下從而和之,往往不知省懼,以至災異之來,不復能弭。蓋誇侈之心生則戒慎之志怠,故鮮克有終,可以爲戒。​」
  丙申,遣使諭遼東都指揮使司曰:近聞軍中槍刃及城頭皆有火光,槍刃火,主兵,城頭火,則有可疑,以有兵之象而加可疑之事,宜慎守而豫防之。
  敕靖寧侯葉昇等脩治海、蓋、復三州城池,務令高深堅固,爲經久之計,俟海運船至,即以操舟軍士浚築之。
  丁酉,吏部尚書餘熂以罪誅。時國子監祭酒宋訥以嚴厲爲衆所嫉,助教金文徵與熂同鄉裏,謀逐之,以訥年老,移文令致仕。訥陛辭,上驚問故,訥陳非本意,乃鞫所由,熂吐實。上怒熂專擅威柄,並文徵等誅之,而以敕諭訥曰:​「君子之道猶嘉榖,小人之道猶稂莠。二者並有,世所不免,雖然天相德人,猶扶植嘉榖,故其道堅而不磨。彼小人之所爲,自澌燼矣。卿勿爲是而替威儀,必竭乃心力,奉敕如故。​」
  戊戌,賜公、侯、駙馬及在京文武官夏布有差。
  遣致仕武官護送京衛寡婦四百三十人還鄉,其舟車、糧餉,皆命有司給之。
  置雲南沅江府因遠羅必甸長官司,秩六品,設流官長官一員,土官副長官一員,以白文玉爲副長官。
  辛丑,太白晝見,自己亥至於是日。
  壬寅,命禮部錄有司官善政著聞者,揭於其鄉之旌善亭,刑部錄內外諸司官之犯法罪狀明著者,揭於申明亭,以示勸戒。
  旌表華陰縣民王德妻李氏、渭南縣民王卞妻左氏,皆以夫亡,守節不易,又能孝養舅姑。有司言狀,詔皆旌表其門曰貞節,仍復其家。
  甲辰,神策衛鎮撫胡海戰歿於雲南之平越,命有司營葬,給以米、布,仍加三等追贈。
  丁未,以張經道試戶部右侍郎。經道,濟南蒲臺縣人。洪武十二年,以博學薦授兵部總部員外郎。十三年,擢太常司卿,尋以親屬犯罪免爲民,至是復召用之。
  癸丑,荊州府巴東縣管勾峒蠻酋黑遲什用遣其子麼議赴湖廣都司,請附版籍,供貢稅,都指揮使司以聞,命有司撫納之。
  丙辰,柳州府馬平縣主簿孔性善言:​「溪洞猺獞恃險竊發,殺掠吏民,及官軍討捕,則退入深谷,操強弓,注毒矢,潛守隘口,卒不能獲,兇頑自恣,爲患益深。乞於賊人出沒之地立寨置兵,扼其襟喉,斷其出路,譬猶穴中之鼠,技窮食盡,可以盡剿。然此雖盜賊,豈無良心?昔者,陳景文爲知縣時,猺獞皆應差役,厥後長吏撫字乖方,始復反側,誠使守令得人,示以恩信,諭以禍福,彼雖兇頑,豈不革心向化爲良民乎?​」上嘉納其言,命吏部:凡臨溪洞郡縣擇賢守令,以撫輯之。
  置五開衛指揮使司。
  思州諸洞蠻作亂,命信國公湯和爲徵虜將軍,江夏侯周德興爲之副,帥師從楚王楨討之。時蠻寇出沒不常,聞王師至,輒竄匿山谷,退則復出剽掠。和等師抵其地,恐蠻人驚潰,乃於諸洞分屯立柵,與蠻民雜耕,使不復疑。久之,以計擒其渠魁,餘黨悉潰,師還,留兵鎮之。
  丁巳,賞廣東諸衛徵雲南將校六十七人鈔二千九百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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