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十九

揚子法言 · 揚雄 · 兩漢

  洪武二十八年六月癸亥朔夜,天鳴。
  乙丑,肅王楧始就國甘肅。
  丙寅,遣前軍都督府都督謝彥、通政使宋徵奉金冊、冕服,持節詣陝西冊秦世子尚炳爲秦王。冊曰:​「朕惟君天下者,必封建王國,使其子孫世世相傳,以蕃屏帝室,此古昔聖王不易之大法也。朕自即位之初,法遵前聖,分王諸子,命爾父樉首王於秦,已有年矣。近以疾薨逝,今爾世子尚炳年已長成,特命爾襲封爲秦王。爾其恪勤忠孝,親賢愛民,永爲藩輔。欽哉!」
  丁卯,太陰犯軒轅。
  辛未,以戶部員外郎莫禮爲本部右侍郎,兵部員外郎夏恕爲大理寺右寺丞。
  壬申,戶部知印張永清言:​「雲南、四川諸處邊夷之地民皆羅羅,朝廷與以世襲土官,於三綱五常之道懵焉莫知,宜設學校,以教其子弟。​」上然之,諭禮部曰:​「邊夷土官皆世襲其職,鮮知禮義,治之則激,縱之則玩,不預教之,何由能化?其雲南、四川邊夷土官,皆設儒學,選其子孫弟侄之俊秀者以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義而無悖禮爭鬥之事,亦安邊之道也。​」
  癸酉,太白犯畢宿。
  辛巳,總兵官都指揮使周興等率師至開元,聞西陽哈在黑松林,使指揮莊德領舟師順腦溫江下忽剌溫戳盧口。時步軍亦進,至忽剌江分爲三道,宋晟率指揮錢忠、張玉、盧震軍由西北同河至阿陽哈寨,劉真率指揮房寬軍由松花江北岸東南戳盧口至蒙古山寨,指揮景誠、朱勝軍由中道忽剌溫江東北出銅佛寨、者迷河、黑松林等處。獲野人,詢之,雲西陽哈已於二月河凍時過松花江。真等率兵由斡朵裏追至甫答迷舊城,適天雨晝晦,不及而還,獲女真鎮撫管三並男女六百五十餘人、馬四百餘匹,遣人入奏。
  甲申,羽林衛軍張山妻李氏一產三男。事聞,循例給賜米鈔。
  乙酉,改甘州中中衛復爲甘州左衛指揮使司。初,陝西甘州置左、右、中、前、後並中中六衛,後改左衛爲肅州衛。至是,以都指揮使陳暉奏,遂改中中衛爲左衛。
  丁亥,敕曹國公李景隆整飭陝西屬衛士馬,惟陝西行都司甘州五衛及肅州、山甘、永昌、西寧、涼州諸衛從肅王理之,慶陽、寧夏、延安、綏德諸衛從慶王理之,其餘衛所除屯種外,馬步軍士悉令訓練,以俟徵調。
  己丑,上御奉天門,敕諭文武羣臣曰:​「朕自起兵至今四十餘年,親理天下庶務,人情善惡真僞,無不涉歷,其中奸頑刁詐之徒,情犯深重、灼然無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然此特權時處置,頓挫奸頑,非守成之君所用常法,以後嗣君統理天下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黥、剌、剕、劓、閹割之刑。蓋嗣君宮生內長,人情善惡未能周知,恐一時所施不當,誤傷善良。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羣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又曰:​「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羣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又曰:​「皇親國戚有犯在,嗣君自決,惟謀逆不赦,餘犯輕者與在京諸親會議,重者與在外諸王及在京諸親會議,皆取自上裁。其所犯之家,止許法同舉奏,並不許擅自逮問合議。親戚如皇后家、皇妃家、東宮妃家、王妃家、郡王妃家、駙馬家、儀賓家、魏國公、曹國公、信國公、西平侯、武定侯之家,朕皆已著之祖訓。爾五府、六部等衙門,以朕言刊梓,揭於官署,永爲遵守。​」
  普定西堡土官阿傍誘集蠻民二千餘人叛入山箐,時出剽掠,命貴州都指揮同知顧成等領兵討之。
  庚寅夜,有星大如椀,青白色,光明燭地,自天囷東南行至近濁沒。
  辛卯,上謂侍臣曰:​「論禮樂者必原於德,此至論也。蓋德盛者禮樂明備,否德則禮樂不興,三代之德盛,故禮樂達於天下,後世德不如古,禮樂有其名而無其實。王通雲:『如有王者出,三十年而後,禮樂可稱。』此本孔子必世而後仁之說。朕居位已三十年矣,禮樂之文粗備而政治不能如古,揆德涼薄故也。​」侍臣對曰:​「陛下武定禍亂,文致太平,天下翕然同風,鹹蒙至化,所謂『十年平之,十年富之,十年和之』,真有奇效矣。而聖德謙沖,不有其有,此其跨越於前代也。​」
  秋七月壬辰朔,享太廟。
  癸巳,命翰林院編修馬京署通政使司事。
  甲午,置會川衛軍民指揮使司巴松、大龍、黎溪、會川四驛。
  廣西都指揮使韓觀率兵捕獲宜山等縣蠻寇二千八百餘人,斬僞大王韋召、僞萬戶趙成秀、韋公旺等,傳首詣京師。時嶺南盛暑,官軍多病瘴,上命觀班師,觀還軍廣西。
  昏刻,有星如杯大,青白色,有先起自庫樓,南行至近濁沒。
  乙未,山東布政使楊鏞奏:​「青、兗、登、萊、濟南五府民五丁以上及小民無田可耕者,起赴東昌編籍屯種,凡一千五十一戶四千六百六十六口。​」
  戊戌七夕,宴百官於奉天殿。
  河南汝寧府確山縣野蠶成繭,羣臣表賀。上曰:​「人君以天下爲家,使野蠶成繭,足以衣被天下之人,朕當受賀。一邑之內,偶然有之,何用賀爲?​」
  庚子,增設刑部所屬十二部主事各二人,以國子生歷事者爲之。
  詔:​「凡亡故徵傷武官子弟襲職,如比試弓馬不中,仍令還衛署事,與半俸,二年後複比試,不中者降爲軍。​」
  丙午,太白犯井宿。
  己酉,太白出井宿,犯東扇三星。
  辛亥,山東寧海州文登縣耆民王子春等言:​「比年水旱,田禾不收,民間乏食,乞以預備糧儲貸之。​」上可其奏。
  命刑官審錄囚徒,惟軍士屢逃者依律,餘論死者皆免爲軍,從徵廣西。
  旌表饒州府餘幹縣民劉溫妻祝氏貞節。
  甲寅,上諭兵部臣曰:​「近在外衛所,遇有寇盜,卒起守禦,指揮、千戶不親率兵剿捕,但遣百戶、旗手領之,是以失機誤事。自今各衛所地方設有寇三四十人即調官軍一二百人,寇有數百人即調數千人,刻期捕獲,毋令滋蔓。如指揮、千戶不躬率士卒及調兵失律誤事者,罪之。​」於是兵部榜示天下。
  乙卯,貴州宣慰使安的貢馬賜白金三百兩、鈔二百五十錠、夏衣二襲。
  丙辰,置河源守禦千戶所。
  工科給事中陳洽等奏:​「凡大臣犯重罪,雖蒙恩宥,不宜仍列本班,必少加降抑,以示勸懲。​」上從之,詔禮部:​「凡大臣犯重罪得免者,敘列八品、九品班後。​」
  丁巳,遼東衛鎮撫張能言:​「遼東三萬衛所部高麗、女直歸附者,常假出獵爲患。​」上命武定侯郭英徙其衆於廣寧西屯種,遼海軍出調在外者悉令還衛。
  戊午,冊都督盛庸女爲周郡王有燻妃。
  詔國子生曰:​「孔子作春秋,明三綱,敘九法,爲百王軌範,修身立政,備在其中,未有舍是而能處大事、決大疑者。近諸生專治他經者衆,至於春秋,鮮有明之。繼今宜習讀,以求聖人大經、大法,他日爲政臨民,庶乎有本。​」
  有道士以道書獻,上卻之。侍臣請留觀之,或有可取。上曰:​「彼所獻書非存神固氣之道,即煉丹燒藥之說,朕烏用此?朕所用者聖賢之道,所需者治術,將躋天下生民於壽域,豈獨一己之長生久視哉?苟一受其獻,迂誕怪妄之士必爭來矣,故斥之,毋爲所惑。​」
  是月,撒馬兒罕遣回回迭力必失等貢馬二百一十二匹,詔賜鈔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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