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七

揚子法言 · 揚雄 · 兩漢

  洪武三年冬十月丙辰朔,監察御史袁凱言:​「國家蕩平四方,固資將帥之力,然今天下已定,將帥多在京師,其精悍雄傑之士智雖有餘,而於君臣之禮,恐未悉究。臣願于都督府延致通經學古之士,或五人,或三人,每於諸將朔望早朝後,俱赴都堂,聽講經史,庶幾忠君愛國之心,全身保家之道,油然日生而不自知也。天生人材,無非爲天下國家,計其羣小無廉恥之人,有犯固不在赦,至於老成長者或有過誤,宜加矜恕,餋其廉恥,以收他日之功,則人材輩出矣。​」上嘉納之,遂敕省臺延聘儒士於午門,番直與諸將說書。
  賜直隸郡縣孤獨老疾者布,人一匹。
  丁巳,日中有黑子。
  賜文武官員冬衣,省、臺、六部、堂上長官增賜文綺、帛各一匹。
  賜大河衛軍士運糧孟津者布,人二匹。
  中書省臣言:​「高麗使者入貢,多齎私物貨鬻,請徵其稅。​」上曰:​「遠夷跋涉萬裏而來,暫爾鬻貨求利,難與商賈同論,聽其交易,勿徵其稅。​」
  是日,朝退,雨有二內使乾靴行雨中。上見,召責之曰:​「靴雖微,皆出民力,民之爲此,非旦夕可成,汝何不愛惜,乃暴殄如此?​」命左右杖之,因謂侍臣曰:​「嘗聞元世祖初年見侍臣有著花靴者,責之曰:『汝將完好之皮爲此,豈不廢物勞人?』此意誠佳,大抵爲人嘗歷艱難,則自然節儉,若習見富貴,未有不侈靡者也。​」因敕百官自今入朝,遇雨雪,皆許服雨衣。
  辛酉,高麗遣其判宗正寺尹控來貢方物,賀天壽聖節,至則已不及,命所司禮其使而遣之。
  命戶部賜平章李文忠所領徵北士卒之家米,人六石。
  命大將軍徐達及平章李文忠等班師。
  福州地震。
  壬戌,重定內使服飾之制。上諭宰臣:凡內使監未有職名者,當別制帽,以別監官。​」禮部定擬:​「內使監官凡遇朝會,照依品級,具朝服、公服行禮;其常服,葵花胸背團領衫,不拘顏色,烏紗帽,犀角帶。其內使無品從者,常服團領衫,無胸背花,不拘顏色,烏角束帶,烏紗帽,垂軟帶,年十五以下者,惟戴烏紗小頂帽。​」從之。
  癸丑,命江下侯周德興爲徵南將軍,率兵討慈利縣土酋覃垕及苐岡諸洞蠻,仍命潭州常德等衛官軍悉聽調遣。初,平章楊璟攻垕,垕見官軍勢盛,遁去,至是復出爲寇,故命德興討之。
  丁卯,享太廟。
  己巳,廣西向武州土官知州黃世鐵父志威來朝貢馬及方物。
  詔凡朝覲、辭謝,官員俱用公服,其或常服見者綴班後。如以軍務遠來及承製使還,即時引見者,不拘此例。
  庚午,上命宰臣曰:​「祀神之道,貴乎潔誠。若執事之人,衣服垢弊,何以交神明?今圜丘之祀,凡執事之官,各賜以新衣,仍敕其齊潔,毋致褻慢。​」
  田州府知府岑伯顏遣弟壯上表,貢馬及方物。
  癸酉夜三鼓,有星初出如雞子大,青赤色,起自西南雲中,南行流丈餘,發光如杯大,至遊氣中沒。
  丁丑,禮部尚書陶凱奏定品官墳塋之制:一品塋地,周圍九十步,墳高一丈八尺;二品塋地,周圍八十步,墳高一丈四尺;三品塋地,周圍七十步,墳高一丈二尺;以上石獸並六。四品塋地,周圍六十步;五品五十步,墳高八尺,以上石獸並四。六品四十步,七品以下二十步,墳高六尺。凡碑碣,五品以上,許用碑龜趺螭首;六品以下,用碣方趺圓首。皆參酌古典,以爲定製。
  庚辰夜一鼓,有星大如雞子,赤色,起自天桴東南,行至壘壁陣,發光如杯大,青白色,有尾,至羽林軍爆散,有聲,後有三五小星隨之,至土司空傍,復發,光芒燭地,忽大如椀,青白色,曳赤尾,至天倉沒,須臾,東南有聲。
  辛巳,定徵礬法。戶部言:​「廬州府黃墩崑山及安慶府桐城縣皆產礬,歲入官者二十二萬七百斤,每三十斤爲一引,共七千三百五十八引,每引官給工本錢一百五十文。其私煎者,論如私鹽法。​」從之。
  遣使致書元太子愛猷識裏達臘曰:​「君之將擴廓帖木兒自太原奔潰後,以烏合之衆犯我蘭州,大軍進討,追至定西。今年四月七日,大敗其衆,斬馘無筭,生擒嚴奉先、韓扎兒、李景昌、察罕不花等,惟擴廓帖木兒遁去,已命將追捕,旦夕必就擒。近綏德衛擒送平章徹裏帖木兒,問之,爲君舊用之人,特令齎書,致意進退之宜,君其審之。​」既而復致書曰:​「今年夏,偏師至應昌,遇君之子買的裏八剌及宮眷諸從人馬,遂與南來,因念令先君審察天命,不黷兵戰,委順北歸,其知幾者歟?奄棄沙漠,深可悼憫,適《元史》告成,朕以爲三十餘年之主不可無諡,以垂後世,用諡君先君曰『順』,已著爲紀,君之子買的裏八剌亦封崇禮侯,歲給祿食。及其來者,與之同居無恙,但不知君之爲況何如?北方諸部人民,亦果能承順如往昔乎?去年冬,二次遣官,齎書遺令先君,使者久而未還,予故以此爲令先君之失計也。前事之失,茲不必較,今再致書以嘗告令先君者告君,君其上順天道,遣使一來,公私通問,庶幾安心牧餋於近塞,藉我之威,號令部落,尚可爲一邦之主,以奉其宗祀,若不出此,猶欲以殘兵出沒,爲邊民患,則大舉六師,深入沙漠,君之退步,又非往日可比,其審圖之。毋貽後悔,餘不多及。​」
  侍御史蔡哲坐事免,尋卒。哲字思賢,武昌人,始仕陳友諒爲御史。歲壬寅,來歸,授江南行省理問,升右司郎中。癸卯,命往贛州招諭熊天瑞,天瑞遂遣子入朝,上嘉之,擢中書省參議,升參政。時四川明玉珍據蜀,號大夏,玉珍死,子昇立,遣使來貢。丙午,命哲報聘,因挾畫史同往,圖其山川險易以獻。吳元年,改授江西按察僉事,升浙江行省參政,復入爲中書參政。未幾,出爲福建參政,召爲侍御史。至是,以所舉御史犯法,爲廷臣所劾,坐免官以卒。上惜之,命賜棺,歸葬鄉裏。
  乙酉,禮部尚書崔亮等奏:​「​《周禮·大宗伯》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以肆獻祼享先王,灌以鬱鬯,謂始迎屍求神時也。​《禮記·郊特牲》曰:『魂氣升於天體,魄歸於地,故祭有求諸陰陽之義,殷人先求諸陽聲是也,周人先求諸陰灌是也。』《祭統》雲:『祭之屬,莫重於灌,凡大祭有三:始宗廟,以樂爲致,神始以祼爲歆,神始以腥爲陳饌始。』按《說文》​,『祼,祭也,從示,果聲,酌鬯以灌地。』《夏氏》曰:『灌也,謂以圭瓚酌於爵以獻屍,屍受酒而不飲,因灌於地,故謂之灌也。』鬯,​《說文》曰:『鬯,以秬釀鬱金草,芬芳攸服,以降神也。』《徐氏》曰:『秬,黑黍也;服,服事也。周人尚臭祼,用鬱鬯,以秬黍搗鬱金草,取汁而煮之和釀,其氣芬香調。鬯,故謂之秬鬯。』《陸佃》雲:『秬者,百榖之華,鬯者,百草之英,故先王煮以合鬯。』圭瓚,​《禮書》雲:『圭,柄也,瓚,杓也。』《徐氏》曰:『瓚,亦圭也,圭狀,剡上,邪銳之,於其首爲杓形,謂之瓚,於其柄爲注水道,所以灌。瓚之言,進也,以進於神。』今定擬宗廟之祭,奠帛之前,宜舉用祼禮,所用圭瓚,宜依《周禮》​,以玉爲之。瓚,口徑四寸深至,圭,二寸,通長一尺二寸,博二寸五分,厚五分,鼻一寸,作龍形,流空五分。瓚盤,用金爲之,口徑九寸,深五分,足徑七寸,高九分。其鬱鬯,今擬用糯米代黑黍爲酒,以鬱金汁和之。​」上可其奏,遂命作太廟圭瓚。
  是月,徵南將軍江夏侯周德興等兵至慈利縣,蠻酋覃垕復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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