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狀說第五十五
凡驗狀,須開具∶死人屍首原在甚處?如何頓放?彼處四至?有何衣服在彼?逐一各檢札名件。
其屍首有無雕青、灸瘢?舊有何缺折肢體?及傴僂、拳跛、禿頭、青紫黑色紅痣、肉瘤、蹄踵諸般疾狀,皆要一一於驗狀聲載,以備證驗詐僞,根尋本原推勘;
及有不得姓名人屍首,後有骨肉陳理者,便要驗狀證辨觀之。
今之驗狀,若是簡略,具述不全,致妨久遠照用。
況驗屍首,本緣非理、獄囚、軍人、無主死人,則委官定驗,兼官司信憑檢驗狀推勘,何可疏略?又況驗屍失當,致罪非輕。
當是任者,切宜究之。
其屍首有無雕青、灸瘢?舊有何缺折肢體?及傴僂、拳跛、禿頭、青紫黑色紅痣、肉瘤、蹄踵諸般疾狀,皆要一一於驗狀聲載,以備證驗詐僞,根尋本原推勘;
及有不得姓名人屍首,後有骨肉陳理者,便要驗狀證辨觀之。
今之驗狀,若是簡略,具述不全,致妨久遠照用。
況驗屍首,本緣非理、獄囚、軍人、無主死人,則委官定驗,兼官司信憑檢驗狀推勘,何可疏略?又況驗屍失當,致罪非輕。
當是任者,切宜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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