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景帝忍殺第二百三十四

避暑錄話 · 葉夢得 · 宋代

  漢景帝恭儉愛民,上繼文帝,故忍稱爲賢君。
  考其天資,則刻戾忍殺之人耳。
  自在東宮時,因博位殺吳太子,以起老濞之怨。
  即位之後,不思罪已,一旦於三郡中而削其二,以速兵端。
  正信劾晁錯,付以國事,及爰盎之說行,但請斬錯而已,帝令有司劾錯以大逆,遂父母妻子同產皆棄布。
  七國之役,下詔以深入多殺爲功,比三百石以上皆殺,無有所置,敢有議詔及不如詔者,皆要斬。
  周亞夫以功爲丞相,坐爭封匈奴降將事病免,心惡之,賜食不置箸,叱之使起,昧於敬禮大臣之義,卒以非罪置之死,悲哉!
  光武遣馮異徵赤眉,敕之曰:「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
  諸將非不健鬥,然好虜掠。
  卿本能御吏士,念自修敕,無爲郡縣所苦。
  」光武此言,視景帝詔書,爲不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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