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文論事第三百零三

避暑錄話 · 葉夢得 · 宋代

  爲文論事,當反覆致志。
  救首救尾,則事詞章著,覽者可以立決。
  陳湯斬郅支而功未錄,劉向上疏論之,首言:「周方叔、吉甫誅獫狁。
  」次言:「齊桓公有滅項之罪,君子以功覆過。
  李廣利靡億萬之費,捐五萬之師,僅獲宛王之首,孝武不錄其過,封爲列侯。
  」末言:「常惠隨欲擊之烏孫,鄭吉迎自來之日逐,皆裂土受爵。
  」然後極言:「今康居國強於大宛,郅支之號,重於宛王,殺使者罪甚於留馬,而不煩漢士,不費鬥糧,比於貳師,功德百之。
  」又曰:「言威武勤勞則大於方叔、吉甫,列功覆過則優於齊桓、貳師,近事之功則高於安遠、長羅,而大功未著,小惡數布,臣竊痛之!
  」於是天子乃下詔議封。
  蓋其一疏抑揚援證,明白如此,故以丞相匡衡、中書石顯,出力沮害,竟不能奪。
  不然,衡、顯之議,豈區區一故九卿所能亢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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