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貞第七十一
唐張嘉貞爲幷州長史、天兵軍使,明皇欲相之,而忘其名,詔中書侍郎韋抗曰:「朕嘗記其風操,今爲北方大將,張姓而複名,卿爲我思之。
」抗曰:「非張齊丘乎?
今爲朔方節度使。
」帝即使作詔以爲相。
夜閱大臣表疏,得嘉貞所獻,遂相之。
議者謂明皇欲大用人,而鹵莽若是,非得嘉貞表疏,則語相齊丘矣。
予考其事大爲不然。
按開元八年,嘉貞爲相,而齊丘以天寶八載始爲朔方節度,相去三十年,安得如上所云者?
又是時明皇臨御未久,方厲精爲治,不應置相而不審其名位,蓋鄭處誨所著《明皇雜錄》妄載其事,史家誤採之也。
《資治通鑑》棄不取雲。
」抗曰:「非張齊丘乎?
今爲朔方節度使。
」帝即使作詔以爲相。
夜閱大臣表疏,得嘉貞所獻,遂相之。
議者謂明皇欲大用人,而鹵莽若是,非得嘉貞表疏,則語相齊丘矣。
予考其事大爲不然。
按開元八年,嘉貞爲相,而齊丘以天寶八載始爲朔方節度,相去三十年,安得如上所云者?
又是時明皇臨御未久,方厲精爲治,不應置相而不審其名位,蓋鄭處誨所著《明皇雜錄》妄載其事,史家誤採之也。
《資治通鑑》棄不取雲。
📋 複製🔊 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