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第七十近思錄 · 朱熹、呂祖謙 · 宋代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食舊德,從上吉也。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訟元吉,以中正也。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複製🔊 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