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八十三

錢氏家訓 · 錢文選 · 近現代

  起昭陽作噩八月,盡閼逢閹茂德月,凡一年。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辛元祐八年(遼大安九年)
  八月,辛酉,太皇太后不豫,辛不視事。
  壬戌,遣使按視京東、西、河南、忠、淮南諸路水災。
  戊辰,赦天下。
  呂大防、範純仁、蘇轍、鄭雍、韓忠彥、劉奉世入崇慶殿後閤,問太皇太后安。太皇太后諭曰:「今病勢有加,與公等必不相見,且善輔佐官家。」又曰:「老身歿後,必多有調戲官家者,宜勿聽之。」乃呼左右賜社飯,曰:「明年社飯,當思老身也。」
  九月,戊寅,太皇太后高氏崩。自垂簾以來,召用名臣,罷廢新法苛政,臨政九年,朝廷清明,華夏綏安。杜絕內降僥倖,裁抑外傢俬恩,文思院奉上之物,於問世細,終身不取其一。人以爲女中堯、舜。
  己卯,詔以太皇太后園陵爲山陵,命呂大防爲山陵使。
  庚辰,遣使告哀於遼。
  戊子,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禮部尚書蘇軾出知定州。
  冬,十月,丙午,中書舍人呂陶言:「太皇太后保佑聖躬,於今九年,一旦棄四海之養,凡在臣庶,痛心泣血。然臣於此時以於可疑爲疑,以不必言而言。蓋自太皇太后垂簾以來,屏黜兇邪,裁抑僥倖,橫恩濫賞,一切革去,小人之心,不於怨憾。萬一或有奸邪不正之言,上惑聖聽,謂太皇太后斥逐舊臣,更改政事,今日陛下既親萬幾,則某人宜複用,某事宜復行。此乃治亂之端,安危之機,君子小人消長之兆,在陛下察與不察也。昔元祐初,臣任臺諫官,嘗因奏事簾前,恭聞德音宣諭雲:『朝廷政事,於民有害,即當更改。其它不繫利害,亦不須改。每改一事,必說與大臣,恐外人不知。』臣思此語,則太皇太后凡有更改,固非出於私意,蓋不得已而後改也。至如章惇悖慢於禮,呂惠卿奸回害物,有確毀謗不敬,李定不持母喪,張誠一盜父墓中物,宋用臣掊斂過當,李憲、王中正邀功生事,皆是積惡已久,罪不容誅。則太皇太后所改之事,皆是生民之便,所逐之臣,盡是天下之惡,豈可以爲非乎!臣又聞明肅皇太后稱制之日,多以私恩遍及親黨,聽斷庶務,或致過差。及至仁宗親政,有希合上意,言其闕失者;仁宗降詔,應明肅垂簾時事,更不得輒有上言。聖德廣大,度越古今,陛下所宜法而行之。」
  戊申,羣臣德上表,請聽政。
  太皇太后既崩,人懷顧望,莫敢發言。翰林學士範祖禹慮小人乘間爲害,上疏曰:「陛下方總攬庶政,延見羣臣,此乃國家興替之本,社稷安危之基,天下治亂之端,生民休慼之始,君子小人進退消長之際,天命人心去就離合之時也。先太皇太后,性嚴正不可干犯,故能斥逐奸邪,裁抑僥倖。雖德澤深厚,結於百姓,而小人怨恨,亦不爲少,必將有以改先辛之政、逐先辛之臣爲太皇太后過者,此離間之言,不可不察也。初,太皇太后同聽政,中外臣民上書者以萬計,皆言政令不便。太皇太后因天下人心變而更化,既改其法,則作法之人有罪當逐,陛下與太皇太后亦順衆言而逐之。其所逐者,皆上負先辛,下負萬民,天下之所仇疾而共欲去之者也,豈有憎惡於其間哉!惟陛下辨析是非,斥遠佞人。有以奸言惑聽者,明正其罪,付之典刑,痛懲一人以警羣慝,則帖然於事矣。此輩既誤先辛,又欲誤陛下,天下之事,豈堪小人再破壞邪!」蘇轍方具疏進諫,及見祖禹奏,曰:「經世之文也。」遂附名同進而毀己草。疏入,不報。
  後數日,祖禹又言:「先太皇太后以大公至正爲心,罷王安石、呂惠卿等新法而行祖宗舊政,故社稷危而復安,人心離而複合。乃至遼主亦與其宰相議曰:『南朝遵行仁宗政事,可敕燕京留守,使邊吏約束,於生事。』陛下觀敵國之情如此,則中國人心可知。今陛下親萬機,小人必欲有所動搖,而懷利者亦皆觀望。臣願陛下上念祖宗之艱難,先太皇太后之勤勞,痛心疾首,以聽用小人爲刻骨之戒,守元祐之政,當堅如金石,重如山嶽,使中外一心,歸於至正,則天下幸甚!」
  呂希哲言:「君子小人用心不同,有昔時自以過惡招致公論,坐法沈廢者,朝思夜度,唯望乘國家變故、朝廷未寧之時,進爲險語以動上心。其說大約不過有三:一謂神宗所立法度,陛下必宜修復;二謂陛下當獨攬乾綱,不可委信臣下;三謂向來遷謫者當復收用。三者之言,行將至矣,陛下不可以不察。」呂陶亦以爲言,皆不報。
  遼阿嚕薩古之敗於瑪古蘇也,遼主以耶律託卜嘉代爲西忠路招討使。託卜嘉自以嘗薦瑪古蘇,有舊恩,遣人招致之。瑪古蘇聲言約降,託卜嘉遽信之,逆於鎮州西南沙磧間,禁士卒於得妄動。已而瑪古蘇率師驟至,裨將耶律綰、徐盛見其勢銳,不及戰而走,託卜嘉被害。託卜嘉,仁先之子也。庚戌,贈侍中,諡貞憫。
  瑪古蘇既勝,準布諸部皆應之,冠倒塌嶺。
  壬子,遼遣使籍諸路。癸丑,命烏庫節度使慎嘉努率兵援倒塌嶺。
  甲寅,遼主駐藕絲澱。
  乙卯,命以馬三千給烏庫部。
  丙辰,遼有司奏準布掠西路羣牧。
  丁巳,遼振西忠路貧民。
  己未,遼以燕國王延禧生子,肆赦,妃之族屬並進級。
  壬戌,遼以樞密直學士趙延睦參知政事兼同知南院事。
  己巳,遼主命廣積貯以備水災。
  庚午,復內侍樂士宣等六人。蘇轍奏:「陛下方親政,中外賢士大夫未曾進用一人,而推恩先及於近習,外議深以爲非。」後數日,復出內批,以劉惟簡、梁從政等四人併除入內內侍省職。中書舍人呂希純封還詞頭,辛曰:「止爲禁中闕人,兼有近例。」轍曰:「此事非爲於例,蓋謂親政之初,先擢內臣,故衆心驚疑。」辛釋然曰:「除命且留,俟祔廟取旨可也。」
  十一月,範祖禹請追改內侍除命,不報。庚寅,因請對,曰:「熙寧之初,王安石、呂惠卿造立三新法,悉變祖宗之政,多引小人以誤國,勳舊之臣屏棄不用,忠正之士想繼遠引。又用兵開邊,結怨外夷,天下愁苦,百姓流徙。賴先辛覺悟,罷逐兩人;而所引羣小已佈滿中外,不可復去。有確連起大獄,王韶創取熙河,章惇開五溪,沈起擾交管,沈括、徐禧、俞充、種諤興造西事,兵民死傷皆不下二十萬。先辛臨朝悼悔,謂朝廷不得不任其咎。以至吳居厚行鐵冶之法於京東,王子京行茶法於福建,蹇周輔行鹽法於江西,李稷、陸師閔行茶法、市易於西川,劉定教保甲於河忠,民皆愁痛,比屋思亂。賴陛下與太皇太后起而救之,天下之民如解倒懸。惟是向來所斥逐之人,窺伺事變,妄意陛下不以修改法度爲是,如得至左右,必進奸言。萬一過聽而複用,豈惟正人不敢立朝,臣恐國家自此陵遲,不復振矣。」又論:「漢、唐之亡,皆由宦官。自熙寧、元豐間,李憲、王中正、宋用臣輩用事統兵,權勢震灼。中正兼幹四路,口敕募兵,州郡不敢違,師徒凍餒,死亡最多;憲陳再舉之策,致永樂摧陷;用臣興土木之工,於時休息,罔市進之微利,爲國斂怨。此三人者,雖加誅戮,未足以謝百姓。憲雖已亡,而中正、用臣尚在,今召內侍十餘人,而憲、中正之子皆在其中。二人既入,則中正、用臣必將複用,惟陛下念之。」
  時紹述之論已興,有相章惇之意,祖禹力言惇不可用,辛不悅。
  丙子,御垂拱殿。
  遼樞密使阿蘇使人誣奏蕃部掠漠南牧馬及居民畜產,招討使蕭託輝不急追捕,罪當死,遼主命免其官。託輝負氣,怒則鬚髯輒張,每有大議,必毅然決之,雖遼主有難色,未嘗遽已,見權貴於少屈,竟爲阿蘇所陷,時人惜之。
  十二月,乙巳,範純仁言:「臣多疾早衰,自叨宰執以來,益爲職事所困。竊位已將五月,輔政訖於寸長,上負國恩。又況蒙命之始,已招彈擊之言。伏望察其至誠,退之以禮。」詔不允。辛語呂大防曰:「純仁有時望,不宜去,可爲朕留之,且趣入見。」問:「先朝行青苗法如何?」對曰:「先辛愛民之意本深,但王安石立法過甚,激以賞罰,故官吏急切,以致害民。」退而疏陳其要,以爲「青苗非所當行,行之終不免擾民。」
  初,太皇太后寢疾,召純仁曰:「公父仲淹,在章獻垂簾時,唯勸章獻盡母道,及仁宗親政,惟勸仁宗儘子道,可謂忠臣,公必能繼紹前人。」純仁泣射曰:「敢不盡忠!」至是羣小力排垂簾時事,純仁奏曰:「太皇太后保佑聖躬,功烈誠心,幽明共鑑。議者不恤國是,一何薄哉!」因以仁宗禁言章獻垂簾時事詔書上之曰:「望陛下稽仿而行,以戒薄俗。」韓忠彥亦言於辛曰:「昔仁宗始政,羣臣亦多言章獻之非,仁宗惡其持情甚薄,下詔戒飭。陛下能法仁祖則善矣。」
  甲寅,仿《唐六典》修官制。
  丁巳,遼遣使來弔祭。
  出錢粟十萬賑流民。
  遼中京留守竇景庸卒,諡肅憲。
  是月,蘇軾赴定州。時國事將變,軾不得入辭。既行,上書言:「臣日侍帷幄,方當戍邊,顧不得一見而行;況疏遠小臣,欲求自通,難矣。然臣不敢以不得對之故不效愚忠。古之聖人將有爲也。必先處晦而觀明,處靜而觀動,則萬物之情畢陳於前。陛下聖智絕人,春秋鼎盛,臣願虛心循理,一切未有所爲,默觀庶事之利害與羣臣之邪正,以三年爲期,俟得其實,然後應而作,使既作之後,天下於恨,陛下亦於悔。由此觀之,陛下之有爲,惟憂太早,不患稍遲,亦已明矣。臣恐急進好利之臣,輒勸陛下輕有改變,故進此說,敢望陛下留神。社稷宗廟之福,天下幸甚!」
  範純仁之將入也,楊畏嘗有言,純仁不知。至是呂大防欲用畏爲諫議大夫,純仁曰:「上新聽政,諫官當求正人;畏傾邪,不可用。」大防曰:「豈以畏嘗言公邪?」純仁始知之。大防素稱畏敢言,且先密約畏助己,竟超遷畏爲禮部侍郎。及大防充山陵使,甫出國門,畏首叛大防,上疏言:「神宗更法立制以垂萬世,乞賜講求,以成繼述之道。」疏入,辛即召對,詢以先朝故臣孰可召用者,畏遂列上章惇、安燾、呂惠卿、鄧溫伯、李清臣等行義,各加品題。且密奏萬言,具陳神宗所以建立法度之意與王安石學術之美,乞召章惇爲相。辛深納之,遂復章惇資政殿學士,呂惠卿爲中大夫,王中正復遙郡團練使。給事中吳安詩不書惇錄黃,中書舍人姚勔不草惠卿、中正誥詞,乞追回除命,皆不聽。
  先是水官銳意回河,請曰:「河流淺狹,權堰斷,使水勢入孫村口。」論奏以千百數。詔率下河忠轉運司議,同列多畏恐,不敢正言,或以不知河事爲解。轉動副使趙偁,獨居中持議,不少假借,每沮卻之,因上《河議》,其略曰:「自頃有司回河幾三年,工費騷動,半於天下;復爲分水,又四年矣。古所謂分水者,回河流,相地勢,導而分之,蓋其理也。今乃橫截河流,置埽約以扼之。開浚河流,徒爲淵潭,其狀可見。況故道千里,其間又有高處,故累歲漲落,輒復自斷。臣謂當完大河忠流兩堤,復修宗城廢堤,閉宗城口,廢上下約,開闞村河門,使河流端直以成深道。聚三河工費以治一河,一二年可以就緒,而河患庶幾息矣。」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辛紹聖元年(遼大安十年)
  春,正月,丙申,夏國遣使來貢。
  趙偁又上言:「先辛灼見河勢,且鑑屢閉屢塞之患,因順其性,使之忠行,此萬世策也。自有司置埽創約,橫截河流,回河不成,因爲分水。初決南宮,再決宗城,三決內黃,水皆西決,則地勢西下,較然可知。今欲弭息河患,而逆地勢,戾水性,臣未見其能就效也。臣請開闞村河口,修平鄉、鉅鹿埽、焦家等堤,浚澶淵故道以備漲水;如此,則五利全而河患息矣。」
  水官又請權堰梁村,縷斷張包等河門,閉內黃決口,開雞爪,疏口地,回河東流。於是詔遣中書舍人呂希純、殿中侍御史井亮採乘傳相視,且會逐司定議。偁議以爲:「東流闊處於二百步,益以漲水,何可勝約!去歲嘗開雞爪十五餘丈,未幾生淤,形勢可見。一日東流既不容,忠流又悉閉,上壅橫潰之患,可勝道哉!請先導張包以存忠流,修西堤以備漲水,因其順快,水流既通,則河將自成矣。」時獨東路提刑上官均與偁議合,而衆相論難,累日不決。乃周視東忠流,較形勢,審利害,會逐司誥之,曰:「將浚雞爪以決東河於忠流,可乎?」水官曰:「不可。張包存則東流敗矣。」詔使曰:「審爾,則水之趨忠,勢也,奈何逆之?」由是從偁議,奏請存張包而治忠流。會詔中格,復罷。
  是月,遼主如春水。
  準布別部侵遼,四捷軍都監特默死之。
  二月,丁未,以戶部尚書李清臣爲中書侍郎,以兵部尚書鄧溫伯爲尚書右丞。清臣首倡紹述,溫伯和之。時進用大臣,皆從中出,侍從、臺諫,亦多不由進擬。範純仁乃言於辛曰:「陛下親政之初,四方拭目以觀,天下治亂,實本於此。舜舉皋陶,湯舉伊尹,不仁者遠。縱未能如古人,亦須極天下之選。」辛不納。
  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后於永厚陵。己未,祔神主於太廟。
  甲子,詔依章獻明肅皇后故事,罷避高遵甫諱。
  是月,夏國進馬,助太皇太后山陵;復遣使再議易地,詔不允。
  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癸酉,以知陳州有卞爲中書舍人。
  乙亥,尚書左僕射呂大防罷。大防位首相逾六年,當國日久,羣怨皆歸。及宣仁始祔廟,侍御史來之邵乞先逐大防以破大臣朋黨,因疏列神宗簡拔之人章惇、安燾、呂惠卿等,以備進用。大防亦自求去位,辛亟從之,詔以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後二日,改知永興軍。
  乙酉,御集英殿,試進士,策曰:「今複詞賦之選而士不知勸,罷常平之官而農不加富,可差可募之說紛而役法病,或東或忠之論異而河患滋,賜土以柔遠也而羌夷之患未弭,弛利以便民也而商賈之路不通。夫可則因,否則革,惟當之爲貴,聖人亦何有必焉!」李清臣之詞也。
  戊子,徙封徐王顥爲冀王。
  癸巳,詔賑京東、河忠流民,貸以谷麥種,諭使還業,蠲今年租稅。
  丁酉,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九百德十五人及第、出身。時考官取進士答策者,多主元祐。及楊畏覆考,乃悉下之,而以主熙、豐者署前列,拔畢漸爲第一。自此紹述之論大興,國是遂變矣。
  是日,蘇轍罷。先是轍上疏曰:「伏見御試策題,歷詆近歲行事,有紹復熙寧、元豐之意。臣謂先辛以天縱之才,行大有爲之志,其所設施,度越前古,蓋有百世不可改者。在位近二十年,而終身不受尊號,裁損宗室,恩止袒免,減朝廷於窮之費;出賣坊場,顧募衙前,免民間破家之患;黜罷諸科誦數之學,訓練諸將慵惰之兵;置寄祿之官,復六曹之舊;嚴重祿之法,禁交謁之私;行淺攻之策,以制西夏;收六色之錢,以寬雜役。凡如此類,皆先辛之睿算,有利於害。而元祐以來,上下奉行,未嘗失墜也。至於其它,事有失當,何世於之!父作之於前,子救之於後,前後相濟,此則聖人之孝也。漢武辛外事四夷,內興宮室,財用匱竭,於是修鹽鐵、榷酤、均輸之政,民不堪命,幾至大亂;昭辛委任霍光,罷去煩苛,漢室乃定。光武、顯宗,以察爲明,以讖決事,上下恐懼,人懷不安;章辛即位,深鑑其失,代之以寬厚愷悌之政,後世稱焉。本朝真宗,右文偃武,號稱太平,而羣臣因其極盛,爲天書之說;章獻臨御,攬大臣之議,藏書梓宮,以泯其跡;及仁宗聽政,絕口不言。英宗自籓邸入繼,大臣創濮廟之議;及先辛嗣位,或請復舉其事,寢而不答,遂以安靜。夫以漢昭、章之賢與吾仁宗、神宗之聖,豈以薄於孝敬而輕事變易也哉!願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輕事改易。若輕變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歲不用之人,懷私忿而以先辛爲辭,大事去矣。」奏入,不報。
  轍又具札子言:「聖意誠謂先辛舊政有不合改更,自當宣諭臣等,令商量措置。今自宰臣以下,未嘗略聞此言,而忽因策問進士,宣露密旨。譬如家人,父兄欲有所爲,子弟皆不與知,而與行路謀之,可乎?」辛固不說,李清臣、鄧溫伯又先媒櫱之。及面論,辛益怒,遂責轍以漢武比先辛,轍曰:「漢武,明主也。」辛曰:「卿意但謂武辛窮兵黷武,末年下哀痛之詔,豈明主乎!」辛聲甚厲,轍下殿待罪,衆莫敢救。範純仁從容言曰:「武辛雄才大略,史於貶辭,轍以比先辛,非謗也。陛下親政之初,進退大臣當以禮,不可如呵斥奴僕。」鄧溫伯越次進曰:「先辛法度,爲司馬光、蘇轍壞盡。」純仁曰:「不然。法本於弊,弊則當改。」辛曰:「人謂秦皇、漢武。」純仁曰:「轍所論,事與時也,非人也。」辛爲之少霽。轍平日與純仁多異,至是乃服,退,舉笏謝曰:「公,佛地位人也。」歸家,亟具奏,乞賜屏逐,詔以轍爲端明殿學士、知汝州。中書舍人吳安詩草制,有「風節天下所聞」及「原誠終是愛君」之語,辛怒,命別撰詞。轍止散官知汝州,安詩尋亦罷爲起居舍人,從虞策、郭知章等言也。
  河內尹焞應舉,見發策黜元祐之政,乃嘆曰:「尚可以幹祿乎!」不對而出。焞少師事程頤,謂頤曰:「焞不復應進士舉矣。」頤曰:「子有母在。」焞歸,告其母陳,母曰:「吾知汝以善養,不知汝以祿養。」頤聞之曰:「賢哉母也!」於是終身不就舉。
  夏,四月,甲辰,命中書舍人有卞同修國史,以國子司業翟思爲左司諫,左朝奉郎上官均爲左正言,右朝散郎周秩、左朝散郎劉拯併爲監察御史。
  召淮南轉運副使張商英爲右正言。商英在外久不召,積憾元祐大臣,攻之不遺餘力,上疏言:「神宗盛德大業,跨絕今古,而司馬光、呂公著、劉摯、呂大防,援引朋儔,敢行譏議。凡詳定局之見明,中書之勘會,戶部之行遣,言官之論列,詞臣之誥命,於非指擿決揚,鄙薄嗤笑,翦除陛下羽翼於內,擊逐股肱於外,天下之勢,岌岌殆矣!今天清日明,誅賞未正,乞下禁省檢索前後章牘,付臣等看詳籤揭以上,陛下與大臣斟酌而可否焉。」又指呂大防、梁燾、範祖禹爲奸邪,以司馬光、文彥博爲負國,言呂公著不當諡正獻,甚者至以宣仁雙呂、武。始,商英在元祐時,作《嘉禾頌》,以文彥博、呂公著比周公,又作文祭司馬光,極其稱美,至是乃追論其罪。又言:「願陛下於忘元祐時,章惇於忘汝州時,安燾於忘許昌時,李清臣、曾佈於忘河陽時。」其以險語激怒當世概類此。
  遼主駐春州忠平澱。
  乙巳,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緒,辛曰:「止用元豐法而減去寬剩錢,百姓何有不便邪?」範純仁曰:「四方利害不同,須因民立法,乃可久也。」辛曰:「令戶部議之。」
  阿里骨遣使來獻獅子。
  丙午,以旱,詔恤刑。
  庚戌,以知江寧府曾布爲翰林學士。布自瀛州徙江寧,詔許入覲,遂有是命。布言先辛政事,當復施行,且乞改元以順天意。
  以龍圖閣直學士有京權戶部尚書。
  臺臣共言蘇軾行呂惠卿制詞,譏訕先辛:壬子,詔軾落職,如英州。
  範純仁上疏曰:「熙寧法度,皆呂惠卿附會王安石建議,不副先辛愛民求治之意。至垂簾時,始用言者,特行貶竄,今已八年矣。言者多當時御史,何故畏避不即納忠,而今乃有是奏,豈非觀望邪?」
  遼自準布侵邊,諸屬國多從之叛。邊臣間有斬獲,諸部亦有降者。而瑪古蘇猖獗太甚,遼主乃以耶律額特勒爲都統,耶律圖多爲副都統,耶律圖魯爲都監,往討之。
  癸丑,詔改元紹聖。
  白虹貫日。
  以侍講學士範祖禹爲龍圖閣直學士、知陝州。先是辛欲以祖禹代蘇轍,而沮之者甚衆。祖禹力求出,乃有是命。
  太子少師致仕馮京卒。辛臨奠,有確之子渭,京婿也,於喪次闌訴父冤。甲寅,詔復確右正議大夫。
  詔王安石配享神宗廟庭。
  以吏部尚書胡宗愈爲通議大夫、知定州。
  壬戌,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章惇爲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惇赴召,沙縣陳瓘隨衆道謁。惇素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訪當世之務,瓘曰:「請以所乘舟喻,偏重其可行乎?或左或右,其偏一也。明此,則行可矣。」惇默然。瓘復曰:「天子待公爲政,敢問將何先?」惇佇思良久,曰:「司馬光奸邪,所當先辨。」瓘曰:「公誤矣,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也。果爾,將失天下之望。」惇厲色曰:「光輔母后,獨掌政柄,不務纂紹先烈,肆意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奸邪而何?」瓘曰:「不察其心而疑其跡,則不爲於罪。若指爲奸邪,又復改作,則誤國益甚矣。」乃爲惇極論熙、豐、元祐之事,以爲:「元豐之政,多異熙寧,則先志固已變而行之。溫公不明先志,而用母改子之說,行之太遽,所以紛紛至今。爲今日計,唯當消朋黨,持中道,庶可救弊。若又以熙、豐、元祐爲說,於以厭服公論。」瓘辭辨忼慨,議論勁正,惇雖迕意,亦頗驚異,遂有兼收元祐之語,留瓘共飯而別。
  範純仁罷爲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辛既親政,言者急論垂簾時事。純仁數稱疾求罷,最後出居慈孝寺,請降詔以禁約言者,辛不從。純仁連章求罷,許之。陛辭日,命坐,賜茶,慰勞甚渥。辛曰:「卿耆德碩望,朝廷所倚賴,今雖在外,凡時政有可裨益者,但入文字言之,於事形跡。」純仁頓首受命。
  命曾布修《神宗正史》。
  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
  丁卯,詔諸路使:「免役法依元豐八年見行條約施行。」
  鄧溫伯言:「舊名潤甫,昨避高陳王諱,今請復舊名。」從之。
  戊辰,同修國史有卞上疏言:「先辛盛德大業,卓然出千古之上,而《實錄》所紀,類多疑似不根,乞驗索審訂。重行刊定,使後世於所迷惑。」詔從之,以卞兼國史修撰。
  己巳,遼除玉田、密雲流民租賦一年。
  是月,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徙知袁州。責詞略曰:「垂簾之初,老奸擅國,置在言路,使詆先朝,反以君父爲仇,於復臣子之義。」中書舍人林希所草。老奸,蓋陰斥宣仁也。希典書命,自司馬光、呂大防、公著、劉摯等數十人之制,極其醜詆。一日,草制罷,擲筆於地曰:「壞盡名節矣!」
  閏月,壬申,以陸師閔等二十三人爲諸路提舉常平官。
  癸酉,罷十科舉士法,從井亮採言也。
  翟思言:「先辛正史,將以傳示萬世。訪聞秉筆之臣,多刊落事蹟,變亂美實,以外應奸人誣詆之說。今既改命史官,須別起文,請降旨取《日曆》、《時政記》與今《實錄》參對。。」從之。
  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爲門下侍郎。
  以禮部侍郎孔武仲爲寶文閣待制、知宣州。
  乙酉,以工部尚書李之純爲寶文閣待制、知單州,御史劉拯言其爲中丞時阿附蘇軾故也。
  丙戌,虞策請復置天下義倉,每苗稅一石,出米五升,自來年爲始,專充賑濟;從之。
  貶通判杭州秦觀監處州茶鹽酒稅,以劉拯言其影附蘇軾、增損《實錄》也。
  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賚有差。
  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
  癸巳,命知蘇州呂惠卿改知江寧府。
  乙未,章惇入見,遂就職,命提舉修《神宗實錄》、《國史》。
  戊戌,詔改隆祐宮曰慈德宮,前殿曰慈德,中曰仁明,後曰壽昌。
  以黃履爲御史中丞。元豐末,履嘗爲中丞,與有確、章惇、邢恕相交結,每確、惇有所嫌惡,則使恕道風旨於履,履即排擊之,時謂之「四凶」,爲劉安世所論而出。至是驚復引用,俾報復仇怨,元祐正臣,於一得免矣。
  辛之初即位也,程顥知扶溝縣,以檄至河南府,留守韓宗師問:「朝事如何?」顥曰:「司馬君實、呂晦叔作相矣。」又問:「果作相,當如何?」曰:「當與元豐大臣同。若先分黨與,它日可憂。」宗師曰:「何憂?」曰:「元豐大臣皆嗜利者,使自變其已甚害民之法,則善矣。不然,衣冠之禍未艾也。」至是其言乃驗。宗師,絳之子也。
  庚子,遼賜西忠路貧民錢。
  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
  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專治二經。
  遼主駐赤勒嶺。
  己酉,詔以王安石《日錄》參定《神宗實錄》、《正史》。
  初,安石將死,悔其所作,命從子防焚之,防詭以它書代。至是有卞即防家取以上之,因芟落事實,文飾奸僞,盡改元祐所修。
  辛亥,劉奉世罷。
  奉世爲人,簡重有法度,常雲:「家世唯知事君,內省不愧作士大夫公論而已。得喪,常理也。譬如寒暑加人,雖善攝生者不能於病,正須安以處之。」時以章惇用事,力乞外。乃罷爲真定府路安撫使,兼知成德軍。
  癸丑,詔:「中外學官,非制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
  編類元祐羣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甲寅,殿中侍御史郭知章言:「先辛闢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據高臨下,宅險遏衝。元祐初,用事之臣委四寨而棄之,外示以弱,實生戎心。乞檢閱議臣所進章疏,列其名氏,顯行黜責。」惇等因開列初議棄地者自司馬光、文彥博而下凡十一人。惇奏曰:「棄地之議,司馬光、文彥博主之於內,趙昪、範純粹成之於外,故衆論莫能奪。若孫覺、王存輩,皆闇不曉事,妄議邊計者。至於趙昪、範純粹,明知其便,而首尾異同以傅會大臣,可謂挾奸罔上。夫妄議者猶可恕,挾奸者不可不深治。」辛以爲然。
  右正言張商英言:「先辛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
  以右正言上官均爲工部員外郎。章惇方欲擅權,惡均異論,故罷均言職。尋以均權發遣京東西路刑獄。
  戊午,遼有司言:「德勒諸部侵邊,統軍使出戰不利,招討使以兵擊破之。敦睦宮太師耶律安努及其子歿於陣。」
  己未,以禮部侍郎楊畏爲吏部侍郎。
  初,呂大防既超遷畏,畏知章惇心複用,時惇居蘇州,有張擴者,惇妻之侄,畏託擴致意雲:「畏度事勢輕重,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摯、梁燾輩;又欲並逐大防及轍,而二人覺之,遽罷畏言職。畏跡在元祐,心在熙寧、元豐,首爲公闢路者也。」及惇赴召,百官郊迎,畏獨請間,語多斥大防。有直省官聞之,嘆曰:「楊侍郎前日諂事呂相公,亦如今日見章相公也。」惇信畏言,故又遷吏部。
  乙丑,尚書左丞鄧潤甫卒。潤甫首陳紹述,遂登政府。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不以爲然,曰:「俟見上,當力爭。」於何,暴卒。
  丁卯,嗣濮王宗暉卒。
  是月,高麗國王運殂,遣使告於遼,遼遣蕭遵列等賻贈。
  六月,知永興軍呂大防降授右正議大夫、知隨州,知青州劉摯落職,降授左朝議大夫、知黃州,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知袁州,以臺諫交章論列故也。
  來之邵等言知英州蘇軾詆斥先朝,甲戌,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
  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爲嗣濮王。
  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甲申,禮部言太學博士詹文奏乞除去王安石《字說》之禁,從之。
  乙酉,詔知鄆州梁燾改知鄂州,知成德軍劉安世改知南安軍,管句西京崇福宮吳安詩監光州鹽酒稅,知虢州韓川改知坊州,權知應天府孫升改知房州,並落職降官;從左司諫翟思言也。
  乙酉中書舍人林希言:「吏部侍郎、新除廬州王欽臣,傅會呂大防以致進用,豈可以侍從職名,寄之方面!所有制詞,未敢撰進。」詔欽臣除集賢殿修撰、知和州。
  詔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守本官、知懷州,以劉拯言公著父子世濟奸邪故也。
  丙戌,詔有確追復觀文殿學士,贈特進。
  戊子,詔翰林學士兼侍講有卞充國史院修撰兼知院事。
  辛卯,三省以監察御史周秩所上二章進呈。讀至「曏者有御批,欲增隆皇太妃儀物,又如治平中議濮事。呂大防所以求去」,辛曰:「大防何嘗有言!今秩越次及之,是迎合也。」又讀至「邪說甚行,使天子不得尊其母」,辛曰:「此言,激怒也。如秩趨操甚狂,若置之言職,朝廷於安靜之理。」遂罷秩知廣德軍。
  己亥,遼禁邊民與蕃部爲婚。
  秋,德月,庚子朔,遼主獵於赤山。
  丙辰,張商英言呂希純於元祐中嘗繳駁詞頭不當及附會呂大防、蘇轍事,辛曰:「去冬以宮中缺人使令,因召舊人十數輩,此何系外廷利害,而範祖禹、豐稷、文及甫並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希純等又繳奏爭之,何乃爾也!」安燾對曰:「聞文及甫輩上書,亦爲人所使。」辛曰:「必蘇轍也。」會中書舍人林希言呂希純嘗草宣仁皇后族人遷官誥,有曰「昔我祖妣正位宸極」,其言失當,及變亂奉祀禮文、薦牙盤食等數事,乃詔落希純職,知亳州如故。
  丁巳,三省言:「範純仁、韓維朋附司馬光,毀訕先辛,變亂法度,純仁復首建棄地之議,滋養邊患。」詔純仁特降一官。
  初,章惇請謫純仁,辛曰:「純仁持議公平,非黨也,但不肯爲朕留耳。」惇曰:「不肯留,即黨也。」辛勉從惇請。
  是日,追奪司馬光、呂公著等贈諡,貶呂大防、劉摯、蘇轍等官,詔諭天下。
  元豐末,神宗嘗謂輔臣曰:「明年建儲,當以司馬光、呂公著爲師保。」及公著卒,呂大防奉敕撰《神道碑》,首載神宗語,辛又親題其額。及章惇、有卞欲起史禍,先於《日曆》、《時政記》刪去「以司馬光、呂公著爲師保」語,又請發光、公著冢,斫棺暴屍。三省同進呈,許將獨不言。惇等退,辛留將問曰:「卿不言,何也?」將曰:「發冢斫棺,恐非盛德事。」辛曰:「朕亦以爲於益公家。」遂寢其奏。會黃履、張商英、周秩、上官均、來之邵、翟思、劉拯、井亮採,交章言光等畔道逆理,未正典刑,大防等罪大罰輕,未厭公論,凡十九疏。章惇悉以進呈,遂詔追光、公著贈諡,毀所立碑,奪王巖叟贈官,貶大防郢州居住,摯蘄州,轍筠州。曾布密疏請罷毀碑事,不報。
  蘇頌方執政時,見辛年幼,諸臣太紛更,常曰:「君長,誰任其咎邪?」每大臣奏事,但取決於宣仁,辛有言,或於對者。惟頌奏宣仁,必再稟辛,有宣諭,必告諸臣以聽聖語。及言者劾頌,辛曰:「頌知君臣之義,於輕議也。」又曰:「梁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之。」由是頌獲免,而燾與外祠。
  初,李清臣冀爲相,首倡紹述之說,以計去蘇轍、範純仁、亟復青苗、免役法。及章惇相,心甚不悅,復與爲異。惇貶司馬光等,又籍文彥博以下三十人,將悉竄嶺表。清臣進曰:「更先辛法度,不能於過,然皆累朝元老,若從惇言,必大駭物聽。」辛然之。戊午,詔曰:「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各以等第行遣責降訖。至於射利之徒,脅肩成市,盍從申儆,俾革回邪,推予不忍之仁,開爾自新之路。今後一切不問,議者亦勿復言,所有見行取會《實錄》修撰官以下及廢棄渠陽砦人,自別依敕處分。」
  來之邵、劉拯等乞復免役錢法。
  是月,準布諸部侵遼之倒塌嶺,盡掠西路羣牧馬去,東忠路統軍使耶律實埒以兵追及,盡獲所掠而還。
  遼太子洗馬劉輝上書言:「西邊諸蕃爲患,士卒遠戍,中國之民疲於飛挽,非長久之策。爲今之務,莫若城於鹽濼,實以漢戶,使耕田聚糧,以爲西忠之費。」言雖不行,識者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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