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晦第六

樂府雜錄 · 段安節 · 唐代

  易曰:​「趨吉避兇。​」
  夫禍患之來,如洪水猛獸,走而避之則吉,逆而迎之則亡。
  是故兵法三十六,走爲最上策。
  避非只走也,其道多焉。最善者莫過於晦也。擾敵、惑敵,使敵失覺,我無患焉。
  察敵之情,謀我之勢,中敵所不欲,則彼無所措手矣。
  居上位者常疑下位者不忠,人之情不欲居人下也。遭上疑則危,釋之之遭謹忠而已。
  如若避無可避,則束身歸命,惟敵所欲,此則不避之避也。
  避不得法,重則殞命,輕則傷身,不可不深究其理也。
  古來避害者往往避世,苟能割捨嗜慾,方外亦別有樂天也。
  避之道在堅,避須避全,勿因小緩而喜,勿因小利而動,當執定深、遠、堅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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