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相鄰證第七十六

金史 · 脫脫等 · 元代

  丞相劉沆知衡州日,有大姓尹氏欲買鄰人田莫能得,鄰人老而子幼,乃僞爲劵。
  及鄰人死,即逐其子。
  訟二十年不得直。
  沆至又訴。
  尹氏出積歲戶鈔爲證,沆曰:若田百頃,戶鈔豈特收此乎?
  始爲劵時,嘗問鄰乎?
  其人多在,可取爲證。
  尹不能對,遂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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