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襄捫鍾第八十九

金史 · 脫脫等 · 元代

  此事亦人所共傳,雖未可爲常,助仿此推類用心,亦詰奸之一助也
  陳襄調浦城主簿,攝令事。語有失物者,賊曹捕偷兒至,襄語曰:某廟鍾能辨盜,犯者捫之,輒有聲。餘則否。乃遣吏先引以行,自率同列詣鍾闕,陰塗以墨而以帷蔽之,命羣盜往捫。少焉呼出,獨一人手無所污,扣之乃爲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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