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陸歙州詩序
貞元十八年二月十八日,祠部員外郎陸君出刺歙州,朝廷夙夜之賢,都邑遊居之良,齎諮涕洟,鹹以爲不當去。歙,大州也,刺史,尊官也:由郎官而往者,前後相望也。當今賦出於天下,江南居十九,宣使之所察,歙爲富州:宰臣之所薦聞,天子之所選用,其不輕而重也較然矣。如是而齎諮涕洟以爲不當去者:陸君之道行乎朝廷,則天下望其賜,刺一州,則專而不能鹹,先一州而後天下,豈吾君與吾相之心哉?於是昌黎韓愈道願留者之心泄其思,作詩曰:
我衣之華兮,我佩之光,陸君之去兮,誰與翱翔。斂此大惠兮,施於一州,今其去矣,胡不爲留?我作此詩,歌於逵道,無疾其驅,天子有詔。
我衣之華兮,我佩之光,陸君之去兮,誰與翱翔。斂此大惠兮,施於一州,今其去矣,胡不爲留?我作此詩,歌於逵道,無疾其驅,天子有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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