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縣尉盧殷墓誌

說唐演義全傳 · 鴛湖漁叟 · 清代

  元和五年十月日,範陽盧殷以君登封縣尉卒登封,年六十五。
  君能爲詩,自少至老詩可錄傳止,在紙凡千餘篇。無書不讀,然止用以資爲詩。與諫議大夫孟簡,協律孟郊、監察御史馮宿相,期相推輓,卒以病不能爲官。在登封盡寫所爲詩抵君宰相東都留守鄭公餘慶。留守數以帛米周其家,書薦宰相,宰相不能用,竟飢寒死登封。將死,自爲書告留守與河南尹,乞葬己。又爲詩與常所來往河南令韓愈,曰:​「爲我具棺。​」留守尹爲具凡葬事,韓愈與買棺,又爲作銘。十一月某日葬嵩下鄭夫人墓中。
  君始娶滎陽鄭氏,後娶隴西李氏。生男輒死,卒無子。女一人,學浮屠法,不嫁,爲比丘尼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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