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國夫人墓誌銘

說唐演義全傳 · 鴛湖漁叟 · 清代

  貞元十五年,靈州節度使御史大夫李公諱欒,守邊有勞,詔曰:​「欒妻何氏可封息國夫人。​」元和二年,李公入爲戶部尚書,薨,夫人遂專家政。公之男五人,女二人,而何氏出者二男一女。夫人教養嫁娶如一,雖門內親戚不覺有纖毫薄厚。御僮使,治居第生產,皆有條序。居卑尊間,無不順適。命服在躬,承祀孔時。年若干,元和七年甲子日南至,以疾卒。明年八月庚寅,葬河南河陽。
  夫人曾祖某,綏州刺史,祖某,潞州別駕,父某,晉州錄事參軍。二男:戡,左威衛倉曹參軍,成,左清道率府錄事參軍。戡強以肅,成敏以和。女子嫁興元參軍鄭博古。將葬,戡與成以其事乞銘於其鄰韓愈。愈乃爲銘曰:
  男主外事,治不爲易,施於其家,難甚吏治。又況公族,族大而貴,夫人是專,厥聲惟懿。昔在貞元,有錫自天,啓封備服,以疇時勳。婉婉夫人,有籍宮門,克承其後,以嫁以婚。隨葬東上,在河之陽,遙望公墳,而不同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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