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夫陝府左司馬李公墓誌銘

說唐演義全傳 · 鴛湖漁叟 · 清代

  公諱郱,字某,雍王繪之後,王孫道明,唐初以屬封淮陽王,又追王其祖父曰雍王、長平王。淮陽生景融,景融親益疏,不王,生務該,務該生思一,思一生岌。比四世官不過縣令州佐,然益讀書爲行,爲士大夫家。
  岌爲蜀州晉原尉,生公,未晬以卒,無家,母抱置之姑氏以去,姑憐而食之。至五六歲,自問知本末,因不復與羣兒戲,常默默獨處,曰:​「吾獨無父母,不力學問自立,不名爲人!」年十四五,能闇記論語、尚書、毛詩、左氏、文選,凡百餘萬言,凜然殊異,姑氏子弟莫敢爲敵。浸傳之聞諸父,諸父泣曰:​「吾兄尚有子耶?​」迎歸而坐問之,應對橫從無難。諸父悲喜,顧語羣子弟曰:​「吾爲汝得師。​」於是縱學無不觀。
  以朝邑員外尉選,魯公真卿第其所試文上等,擢爲同官正尉,曰:​「文如李尉,乃可望此。​」其後比以書判拔萃,選爲萬年尉,爲華州錄事參軍。爭事於刺史,去官,爲陸渾令。河南尹鄭餘慶薦之朝,拜南鄭令。尹家奴以書抵縣請事,公走府,出其書投之尹前。尹慚其廷中人,曰:​「令辱我,令辱我!」且曰:​「令退!」遂怨之。拾掇三年,無所得。拜宗正丞。宰相以文理白爲資州刺史,公喜曰:​「吾將有爲也!」讒宰相者言之上曰:​「是與其故,故得用。​」改拜陝府左司馬,公又喜曰:​「是官無所職,吾其不以吏事受責死矣!」長慶元年正月丙辰以疾卒,春秋七十三。公內外行完,潔白奮厲,再成有家,士大夫談之。
  夫人博陵崔氏,朝邑令友之之女,其曾伯父玄暐有功中宗時。夫人高明,遇子婦有節法,進見侍側肅如也。七男三女:邠爲澄城主簿,其嫡激,鄜城令,放,芮城尉,漢,監察御史,滻、洸、潘,皆進士。及公之存,內外孫十有五人。五月庚申,葬華陰縣東若千里。漢,韓氏婿也。故予與爲銘。其詞曰:
  愈下而微,既極復飛,其自公始。公多孫子,將復廟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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