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挐壙銘

說唐演義全傳 · 鴛湖漁叟 · 清代

  女挐,韓愈退之第四女也,惠而早死。
  愈之爲少秋官,言佛夷鬼,其法亂治,梁武事之,卒有侯景之敗,可一掃刮絕去,不宜使爛漫。天子謂其言不祥,斥之潮州,漢南海揭陽之地。愈既行,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師,迫遣之。女挐年十二,病在席,既驚痛與其父訣,又輿致走道,撼頓失食飲節,死於商南層峯驛,即瘞道南山下。五年,愈爲京兆,始令子弟與其姆易棺衾,歸女挐之骨於河南之河陽韓氏墓,葬之。
  女挐死當元和十四年二月二日,其發而歸,在長慶三年十月之四日,其葬在十一月之十一日。銘曰:
  汝宗葬於是,汝安歸之,惟永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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