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復國子監生徒狀

說唐演義全傳 · 鴛湖漁叟 · 清代

  國子監應三館學士等,準《六典》​:國子館學生三百人,皆取文武三品已上及國公子孫從三品已上曾孫補充,太學館學生五百人,皆取五品已上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已上曾孫補充,四門館學生五百人,皆取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補充。
  右國家典章,崇重庠序,近日趨競,未複本源。至使公卿子孫,恥遊太學,工商凡冗,或處上庠。今聖道大明,儒風復振,恐須革正,以贊鴻猷。今請國子館並依六典,其太學館量許取常參官八品已上子弟充,其四門館亦量許取無資蔭有才業人充,如有資蔭不補學生應舉者,請禮部不在收試限,其新補人有冒蔭者,請牒送法司科罪。緣今年舉期已近,伏請去上都五百里內,特許非時收補,其五百里外,且任鄉貢,至來年春一時收補。其廚糧度支,先給二百七十四人,今請準新補人數量加支給。謹具如前,伏聽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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