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五年,春,王正月,王使榮叔歸歸且賵。
  歸,一事也。賵,一事也。兼歸之,非正也。其曰且,志兼也。其而言來,而周事之用也。賵以早,而歸以晚。
  二、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風。
  三、王使毛伯來會葬。
  會葬之禮於鄙上。
  四、夏,公孫敖如晉。
  五、秦人入鄀。
  六、秋,楚人滅六。
  七、冬,十月,甲申,許男業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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