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年

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二十有四年,春,王二月,丙戌,仲孫貜卒。
  二、婼至自晉。
  大夫執則致,致則挈,由上致之也。
  三、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
  四、秋,八月,大雩。
  五、丁酉,杞伯鬱釐卒。
  六、冬,吳滅巢。
  七、葬杞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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