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六年,春,鄭人來輸平。 輸者,墮也。平之爲言以道成也。來輸平者,不果成也。 二、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盟於艾。 三、秋,七月。 四、冬,宋人取長葛。 外取邑不志,此其志何也?久之也。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複製🔊 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