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二年,春,王正月,齊人遷陽。
  二、夏,五月,乙酉,吉禘於莊公。
  吉禘者,不吉者也。喪事未畢而舉吉祭,故非之。
  三、秋,八月,辛丑,公薨。
  不地,故也。其不書葬,不以討母葬子也。
  四、九月,夫人姜氏孫於邾。
  孫之爲言遜也,諱奔也。
  五、公子慶父出奔莒。
  其曰出,絕之也,慶父不復見矣。
  六、冬,齊高子來盟。
  其曰來,喜之也。其曰高子,貴之也,盟立僖公也。不言使何也?不以齊侯使高子也。
  七、十有二月,狄入衛。
  八、鄭棄其師。
  惡其長也,兼不反其衆,則是棄其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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