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十有一年,春,晉殺其大夫丕鄭父。 稱國以殺,罪累上也。 二、夏,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陽穀。 三、秋,八月,大雩。 雩,月,正也。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 四、冬,楚人伐黃。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複製🔊 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