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年

林公案 · 佚名 · 清代

  一、三十有一年,春,取濟西田。
  二、不子遂如晉。
  三、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猶三望。
  夏四月,不緇也。四卜,非禮也。免牲者,爲之緇衣燻裳,有司玄端奉送,至於南郊。免牛亦然。乃者,亡乎人之辭也。猶者,可以已之辭也。
  四、秋,七月。
  五、冬,杞伯姬來求婦。
  婦人既嫁不踰竟,杞伯姬來求婦,非正也。
  六、狄圍衛。十有二月,衛遷於帝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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