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第四

陳書 · 姚思廉 · 唐代

  春分,二月中。分者,半也。此當九十日之半,故謂之分。秋同義。夏、冬不言分者,蓋天地閒二氣而已。方氏曰:陽生於子,終於午,至卯而中分,故春爲陽中,而仲月之節爲春分,正陰陽適中,故晝夜無長短雲。
  元鳥至。元鳥,燕也。高誘曰:春分而來,秋分而去也。
  雷乃發聲。陰陽相薄爲雷,至此,四陽漸盛,猶有陰焉,則相薄乃發聲矣。乃者,​《韻會》曰:象氣出之難也。註疏曰:發,猶出也。
  始電。電,陽光也,四陽盛長,值氣泄時而光生焉,故《歷解》曰:凡聲陽也,光亦陽也。​《易》曰:雷電合而章。​《公羊傳》曰:電者,雷光是也。​《徐氏》曰:雷陽陰電,非也。蓋盛夏無雷之時,電亦有之,可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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