鶚第四南齊書 · 蕭子顯 · 南北朝 釋名魚鷹、王雎、沸波、下窟烏、雎取。 氣味主治鶚骨可用來接骨。取骨燒存性,另以銅錢一個,煅酒,醋淬七次,取末與骨灰等分,酒送服一錢,不可過多。作因身體下段,空心服;在上段,飯後服。極有效驗。服酒前,須用木板反傷處綁定。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複製🔊 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