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法

過江七事 · 陳貞慧 · 清代

  論治瘡毒 論頭面上瘡 論身上手足瘡
  天師曰:明示人之病症,而不必暗治之也。如生毒在手面,或結毒在皮膚,或生於面上,或生於頰間是也。有瘡,俱照前傳瘡毒之法消之,但不可如發背、肺癰重症而治之也。我今再傳以治小瘡毒如神。方用金銀花一兩,當歸一兩,蒲公英一兩,生甘草三錢,荊芥一錢,連翹一錢,水煎服。〔批〕消癰湯。一劑輕,二劑消,三劑愈。此明治之妙法,人亦宜知之,不可忽也。頭上最不可用升藥,切記切記。下病宜升,而上病不宜升也。頭上病最宜用降火之藥。
  張公曰:吾不能加一言。
  華君曰:予尚有二方。一方頭面上瘡,用金銀花二兩,當歸一兩,川芎五錢,蒲公英三錢,生甘草五錢,桔梗三錢,黃芩一錢,水煎服。〔批〕上消癰瘡散。一劑輕,二劑全消,不必三劑。一方治身上手足之瘡疽,神效。金銀花三兩,當歸一兩,生甘草三錢,蒲公英三錢,牛蒡子二錢,芙蓉葉七個,無葉時用梗三錢,天花粉五錢,水煎服。〔批〕消癰萬全湯。一劑即消,二劑全愈,神方也。與遠公方各異,不知何故。天師曰:二方俱神效,並傳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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