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旺生官第一百三十八

三命通會 · 萬民英 · 明代

  《繼善篇》雲:富而且貴,定因財旺生官。
  蓋財有生官之理,既取財爲用,不要見官,若見官則爲財官格矣。
  柱有傷食,雖財厚亦不能生官。
  如戊己以亥子、壬癸爲財,以寅卯甲乙爲官,若生壬子、癸亥月,四柱不見寅卯甲乙,是爲財旺生官,如此元命因富致貴,或納粟及儀賓之類,若月令財無損克,亦主登科,透庚辛則不能生,不以此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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