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偏自處第一百八十

三命通會 · 萬民英 · 明代

  夫正偏自處者何也?
  乃夫婦相合,復遇比肩分爭,如一位夫星有兩位妻星相合,謂之爭合。
  若本身自旺,彼身值衰,四柱不衝,則我正而彼偏矣。
  蓋我生旺有氣,則夫從我爲正;
  我身衰而別位旺,則夫從別位,我反爲偏,謂之彼旺爭去我夫,我只得爲偏。
  或自旺太過,柱無夫星者亦爲偏;
  或官煞混雜,或傷官太重,亦爲偏,更淫濫。
  如一命:壬子、丙午、辛酉、辛卯,辛用丙爲夫星,我坐酉支,專祿自旺,雖時引辛卯之金,彼卻無力,故我爲正而彼爲偏,此爲二女爭夫,正偏自處。
  又:癸未、壬戌、癸巳、壬子,癸用土爲夫,癸巳水弱;
  壬子水旺,弱不能勝旺,被壬水爭去戊土爲正夫,乃彼勝我衰,我只得爲偏。
  但壬水重而太泛,又帶桃花,不能自處。
  餘仿此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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