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五行時地分野吉凶第六十五

三命通會 · 萬民英 · 明代

  按王氏所謂二氣者,陰陽也;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時者,春、夏、秋、冬也;
  地者,冀、青、兗、徐、揚、荊、梁、雍、豫也。
  蓋天有陰陽,行於四時;
  地有五行,具於九州,正朱子所謂五行質具於地、氣行於天,故天有春夏秋冬,地有金木水火,皆以時地相爲用也。
  今之談命者,但知論陰陽五行而不知兼論方隅與晝夜陰晴,所以有年日月時同而貴賤壽夭迥異,便謂五行無據,啓世人不信命之疑,亦誣點。
  嗟夫,人生天地,莫逃五行;
  九州分疆,風氣異宜,陰晴寒暖,理難一律。
  人稟天地靈氣以生一時,得氣各自不同,所以貴賤壽夭難以八字拘也。
  且以甲乙寅卯屬木,生於兗、青爲得地,春令爲得時。
  丙丁巳午屬火,生於徐、揚爲得地,夏令爲得時。
  戊己辰戌醜未屬土,生於豫州爲得地,四季月爲得時。
  庚辛申酉屬金,生於荊梁爲得地,秋冬爲得時。
  壬癸亥子屬水,生於冀、雍爲得地,冬令爲得時。
  況晝夜陰晴之間有寒有暖,陰陽造化之內有喜有忌,生剋制化,抑揚輕重,妙在識其通變,不可執一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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