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守病目以治法與之有詩見貽次其韻沈與求 〔宋代〕 聞道牙籤檢校頻,昏花錯莫亂驚塵。 未須止酒妨投轄,便可捐書當徙薪。 肘後有方餘幾所,眼中無障更何人。 須公舊觀神明覆,準擬花前一笑春。📋 複製⬇ 下載🔊 朗讀✎ 完善舊觀 牙籤 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