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薄命釋函可 〔明代〕 十三嫁先夫,十四先夫死。 十五嫁後夫,十六後夫死。 兩度踏君門,依然一童稚。 鳳釵兩股齊,羅衫色仍紫。 哭新兼哭舊,那復再生理。 吁嗟十七十八嫁何遲,惟恨當年錯歡喜。📋 複製⬇ 下載🔊 朗讀✎ 完善童稚 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