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王梵志 〔唐代〕 貸人五{石斗}米,(「{石斗}米」,伯三七一六卷作「斗」。 )送還一碩粟。 (「碩」,伯三五五八、伯四○九四卷作「石」。 )算時應有餘,剩者充臼直。📋 複製⬇ 下載🔊 朗讀✎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