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志端 〔唐代〕 年來(一作「來年」)二月二,別汝暫相棄。 爇(一作「燒」)灰散四林,勿(一作「免」)占檀那地。 (見《景德傳燈錄》卷二十二。 注一作者爲《五燈會元》卷八之異文。 )。📋 複製⬇ 下載🔊 朗讀✎ 完善